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4月29日印发了《关于强化农村自建房(三层及以下)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指导的通知》(闽建村函〔2022〕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在5月底前参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制作相应表格、通知书,并印发执行。
二、请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及时向区政府书面报告,落实各区、各镇(街)按通知要求配备工程施工专业管理力量,并督促人员到位,按要求对每一栋新建农房开展巡查指导服务。
三、市建设局将按省住建厅要求,将上述情况列入层级指导重点内容,持续开展调研指导。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