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委:
为更好地指导我市村镇建设,使村镇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村镇规划编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村镇体系”要求,从区域角度完善规划编制。
按照建村字第168号文发布的《建设部关于县以下建制镇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的通知》和1995年8月15日发布的《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村镇规划应包括镇域范围内的村镇体系、镇区和村庄三大块。
村镇体系规划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村庄和镇区的布局和规模从镇域范围加以优化调整;2.从纵横联系上合理配置公用基础设施;3.对体系中的村庄和镇区要明确层次和分工,从可能性与合理性角度确定规模和标准;4.从总体上确定建设阶段和建设重点,分析建设资金来源,预测每年可能投入的资金数量;5.完善镇区的桥梁和纽带功能,提高服务水平;6.把握类型特点,扬长避短。
从农村一定区域范围出发来考虑村镇体系的发展,可以避免以村论村,就镇论镇带来的局限性和盲目性,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依据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建设方针,紧密结合市域村镇类型差异及特征,远近结合并落实到近期建设。
具体编制中,应注重发掘已有潜力,不能盲目扩大镇区、村的规模,性质的确定应简明扼要;新增建设用地要与居民点改造、复耕土地相结合,尽量利用荒地,少占或基本不占耕地。要适应发展建设的过程本质,注意从渐进性的弹性推动角度提高规划的应变性和灵活性,引导城镇和农村居民点进一步聚集。要注重环境规划,尝试将宽阔的农田、生态绿地楔入组团,从根本上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并有利于防灾减灾疏散。
《厦门市小城镇体系规划》(即将完成)是我市村镇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镇的村镇规划应在其指导下寻求互补发展,以确保各镇的发展建设有助于提高我市村镇建设的整体效益。要按《厦门市小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框架原则结合其他规划或计划,进行各镇镇域内的细化和深化。
三、内容及其构成分析
(一)总体规划层面
主要内容有:
1.确定镇区、村庄的布局及人口发展规模,提出对农村居民点的处理对策和政策建议;
2.确定镇区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以及用地规模;
3.确定镇区、村庄之间交通运输、供电、给水、电信等公用工程设施的总体安排;
4.确定主要公共建筑、生产建筑的配置;
5.综合协调防灾、减灾、环境与资源保护、环境卫生等专项内容,布置必要设施。基于小城镇财力状况,更应侧重于非工程措施的施行。
规划文本的内容深度应能指导村镇体系的整体协调发展,并能指导编制建设规划内容。
(二)建设规划层面
以总体规划层面(城市规划建成区约165KM2之外),内容为依据,对镇区或村庄建设进行具体安排。镇区建设规划层面的主要内容是:
1.确定各项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空间开发方向;
2.确定镇区内部的交通运输系统(包括道路内外衔接方式,红线宽度、断面形式、控制点座标,标高等);
3.布置给水、排水、供电、邮电、电视差转等公用工程设施,对重要的基础设施用地、走廊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
4.安排绿化、环境卫生、防灾等工程或非工程措施;
5.确定地面标高,依托地貌形态组织地面排水;
6.突出重点安排建设计划,并具体落实近2-3年内的建设项目。
(三)关于村镇规划纲要层面
对于经济实力雄厚、人口多、建设规模大的建制镇建议编制村镇规划纲要。其任务是研究本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总体布局,以及至关重要的技术经济措施等涉及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主要内容有:
1.提出农工贸发展对村镇建设的要求,对村镇体系布局的影响和相应的对策;
2.探索改善村镇建设及其管理的战略、策略和方法;
3.探讨镇域内主要居民点、工贸区的发展协调与功能配合以及各自的人口规模;
4.探讨强村兼并弱村,强企(公司)兼并弱村等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在需求和驱动达到共同发展的途径和方法;
5.提出村镇建设发展的基本措施,特别是对各级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点、乡村企业的更新改造,确定不同规划阶段的发展速度和相应规模;
6.提出宅基地、人均占地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重要设施的标准;
7.村镇建设存在的其它重要问题及解决意见。
村镇规划纲要更接近决策层,经镇政府审议同意后可以更好指导全镇村镇建设和规划编制。
(四)关于城市设计
我国的详细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的阶段性概念,城市设计则是针对物质形体环境与空间的一种学科性概念,主要是作为建筑设计的驾驭框架,针对的是建筑物之外的环境以及建筑物相互之间的城市景观空间。相当程度上是环境综合设计或景观综合设计。
我市目前仅在城市主要地段开展城市设计。小城镇一般无须专门的城市设计。但基于小城镇更接近大自然的实际,以及建设部毛如柏副部长的几次会议讲话和发言,还有绿色小城活动,小城镇建设示范镇评选标准(建村[1996]142号文)及对计划单列市的要求,建议小城镇主要做好①景观点、景观线、景观小区以及景观轴的组织。②结合小城镇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活动特征对建筑物型式和尺度、色彩、基调、重点,主要照明标志物和重要的建筑小品提出控制与引导的意见。除运用图纸表达设计意图外,主要通过制订城市设计指导准则以文字、图表方式表达原则性规定、指导性建议或构思。
我市的两个部级试点小城镇应重视城市设计,以便更好地体现和把握风貌形象和地方特色。
四、图件及内容深度要求
(一)总体规划层面
1.镇域现状图。建议绘制在带有地貌的地形图上,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0或1:10000,较大的镇可采用1:20000,内容深度要求为:
(1)村庄、镇区和非农业生产基地的位置,人口规模和用地范围;
(2)交通运输(水陆)、供电、电信等工程线路的走向及相关设施的配置;
(3)重要公用建筑生产建筑的位置、规模与服务范围;
(4)其它对村镇规划有影响、需要解决并可以在图纸上表示的问题;
2.镇域规划图。一般采用一张图纸。内容较复杂时可采用两张图纸,内容较简单时可与镇域现状图合并。比例尺应与镇或现状图相同。
3.镇区总体规划图。根据编制需要确定。
(二)建设规划层面
镇区建设规划至少包括以下图纸。
1.镇区现状图。建议绘制在带有地貌的地形图上;比例尺一般采用1:2000,较大的镇区可采用1:5000;内容深度要求为:
(1)各类用地规模与布局;
(2)公用建筑、生产建筑与公用工程设施的设置;
(3)建筑与工程设施的质量分析;
(4)其他对建设规划有影响的需要在图纸上表达的主要问题。
2.建筑物规划图与工程设施规划图。比例尺应与镇区现状图相一致,深度要求应能够满足指导近期各类建筑和工程设施编制设计、组织建设的需要。两图也可以合并。
3.近期建设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图.比例尺为1:1000。应在具体地段上确定近期(2-3年)项目的规模、标准、建设次序,标出用地角点座标和地面标高,应注意环境设计,力求与自然环境和谐,新旧设施协调。安排生产建设项目时,应当充分注意环境保护和维护生态平衡。
厦建村字(1995)007号《关于编制村庄规划的意见》中对村庄建设规划层面的图件要求不够具体,今后应参照镇区建设规划图件的要求精神进行编制。
五、建制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的村镇建设
应考虑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村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等都不能各自为政,应从城市建设的大局上考虑村镇的因应对接,故村镇规划应按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细化和深化,侧重建设规划层面内容的编制。
在公用设施建设上要注意拾遗补缺,统筹兼顾。既要考虑本地人口需要,又要考虑到郊区居民新村猛增的城市人口的需要,以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在建筑设计和环境风貌上要与城市建成区相协调,既有郊区农村的特色又满足海港风景城市的风貌要求,朝城乡一体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对市政走廊以内,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的国道、省道、铁路两侧的村镇建设要禁止沿路建设,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二次改造”。
六、其它事项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建设,其规划编审时应征求市规划局意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各区县建委还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更细化的操作规则。
厦门市建设委员会
厦门市规划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