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70-01-2021-049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办函〔2021〕50号
生成日期: 2021-05-31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6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6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6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5-3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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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映春等代表:

  《关于在我市推行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第026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2017年8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明确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等九省市试点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明确要求:“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工程质量保险。”2020年10月27日,根据国办函〔2019〕92号的指导精神,福建省住建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建〔2020〕5号),但该通知未涉及质量保险等有关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发展保障,市建设局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居全省前列,质量精品工程不断涌现。

  二、措施及成效

  高质量建设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使命所在,我局多措并举,全面压实责任,确保工程质量高水平。

  一是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结合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水电设备、装修装饰等各施工阶段特点,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对进场建筑材料、重点部位施工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检查。督促参建主体针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如屋面渗漏、厨厕渗漏、现浇板裂缝、墙身裂缝等,制定防范措施,并通过检查、巡视、平行检验等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全过程严格管控,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及分户验收责任,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二是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全面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全面压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对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有委托代建管理的,记入代建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代建企业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并实施“差异化”监管,视情况约谈代建单位负责人甚至集团分管领导,对开发商自主开发项目,第一时间约谈开发商,督促整改直至质量问题彻底消除。

  三是鼓励争创优质工程。坚持高质量发展,铸造全过程精品工程,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闽江杯”“市优质工程”等,2015年至2020年底,我市建设工程创优硕果累累,其中“市优质工程”共评审493个(通过率84.71%),“闽江杯”获奖项目86个(通过率82.69%),获奖数量占全省1/3以上,此外,4个项目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9个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经全面深入研究各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并结合住建部、住建厅有关政策及全国营商环境提升的有关要求,我局建议待福建省住建厅统一明确全省实施质量保险的标准后再全面推广。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国办函〔2019〕92号要求工程质量保险试点,但福建省住建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建〔2020〕5号)未将有关质量保险内容列入。

  二是按正常程序、基建流程实施的项目,工程质量是有保障的,凡涉及质量问题,有保修期保修、检测方式确认等妥善解决,可充分保障业主利益。

  三是发改、财政在财政投融资项目目前未单列此类费用,若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达不到改革的初衷,还可能涉及涉企收费。

  四是目前简化审批,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只能减不能增,已无法从行政审批环节予以强制提交已办理质量保险的材料,只能从土地出让合同、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等方式去明确需实施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我局将持续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严格实施质量问题行政处罚;二是结合我局制定的《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推广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三是增强创优品牌意识,指导督促建筑工程积极创建“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和“闽江杯”省优质工程、厦门市优质工程;四是加大宣传推广,通过组织开展高质量、多层次的工程质量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庄毅伟

  联 系 人:吴佳佳

  联系电话:0592-2028658,13459015292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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