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70-01-2021-041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办函〔2021〕42号
生成日期: 2021-04-22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6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6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6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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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江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岛内老城区无物业老旧小区生活品质的建议》(第01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苏江圳等代表提出的建议,多次组织调研深田、槟榔、中山等片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情况,对照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专门组织研讨,同时致电代表进行沟通,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给予重视和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㈠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早,从2009年起陆续开展(主要是改造小区的路面、环境、安防门等);比较成体系的改造是从2015年开始试点、2016年两办印发实施方案(厦委办发〔2016〕24号),在全市推行老旧小区改造。几年来,全市累计完成456个小区改造,涉及居民40681户,房屋1349栋,建筑面积约332.55万㎡,完成投资9.13亿元,工作成效明显,“厦门经验”在全国推广。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精神,市府办出台《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20〕9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齐全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遵循“微”改造原则,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水、电、气、弱电、雨污分流、道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以及消防、安防、路灯照明、生活垃圾分类等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推进小区环境整治及周边绿化,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等完善类改造,以及养老、托育、助餐、便民市场、卫生服务站等提升类改造,创建一批完整社区。

  ㈡关于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我市创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建立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完善改造后小区的后续管理。对于无物业管理的片区,坚持按照“改造提升”与“居民自治”双同步的原则,在改造同时就注重同步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小组等机构,完善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维修资金归集等长效机制,制定居民公约、自治章程,推动无物业老旧小区的治理模式从“靠社区管”向“自治共管”的转变,进一步深化改造成果,解决改造后期管理难题,避免因管理缺失、无序而造成老旧小区改造成效不能持续,再走回老路。鹭江、嘉莲等街道相继探索制定小区分类治理政策,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兜底管理、依托“家园服务中心”准物业服务等不同管理模式,破解无物业老旧小区管理难题。一段时间来,我市也在积极对接一些央企、国企、民企,探索由社会资本接管片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政府将市容环卫、道路养护、绿化保洁、路灯管养、公用停车场管理等“城市市政物业”整体打包移交社会资本,或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将街镇兜底物业服务委托社会资本实施;聘请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助老、社区治理等社区公共服务。同时,由社会资本投资配建老旧小区及其周边片区的养老、托幼、停车、便民市场等公共生活服务设施,政府允许其长期特许经营,以此探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小区内自平衡、大片区统筹平衡等模式。目前,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管理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结合落地项目总结完善。

  ㈢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包括老旧小区房屋在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出台《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厦门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应急抢险预案,组建房屋安全值班中心和抢险队伍;2019年以来,更是部署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消除了大量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加强调研,出台应急抢险、危房翻建等政策,破解危房治理难点、堵点,推动危房整治工作。二是加大宣传,明确业主主体责任,强化扶持措施,引导房屋业主主动履行解危义务。三是主动作为,对权属复杂或产权人不配合的重大危险房屋采取“先证保后拆除”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因房施策,充分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创旅游开发等专项行动,打包生成危房治理项目。五是结合旧城旧村改造,加快危房长效处置进度。

  三、今后推动计划

  ㈠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市建设局将加强筹划,指导督促各区持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努力推动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老旧小区及其周边片区市政配套设施,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并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工作,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接管片区物业管理,推动改造片区的宜居度实现整体提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理念,积极创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探索依托区属国有物业公司设立专门服务老旧小区的“家园共建中心”,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小区管理的规范持续。

  ㈡大力推动房屋安全治理工作

  一是结合城乡规划,将危房集中区纳入旧城旧村成片改造;二是对已纳入近2年征地拆迁范围的,推动提前安置;三是对危及公共安全但未纳入成片改造规划的危房,应及时拆除危房并妥善安置人员,对地块实施收储或改造;四是对通过维修、加固可消除安全隐患的,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加以解决;五是对危房作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困难群众,由属地政府综合施策、兜底保障;六是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政策条件的,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优先予以解决。

  领导署名:叶文语

  联 系 人:蔡珍珍

  联系电话:2204279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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