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3-01-2023-033 主题分类 物业管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2-25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次物业管理层级督导暨联合检查情况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次物业管理层级督导暨联合检查情况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次物业管理层级督导暨联合检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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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17日,我局聘请物业服务管理行业专家,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执法局、市垃分办等部门成立物业督导组,对全市6个区的24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开展物业管理层级督导暨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各部门联合督导督查,通过联动互动,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结合”工作合力,督促物业服务区域履职履约工作。本次项目实地检查重点针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电动车安全、电梯安全、垃圾分类、防台防汛、装修垃圾管理、公共收益整治成效,以及前期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

  受检物业服务项目均积极配合检查,按要求做好公共收益公示、缴存工作。其中,金海街道洋唐居住区A09、莲前街道联发滨海名居、莲前街道海峡国际社区四期、金山街道高林居住区有关落实情况良好,金山街道金鹭花园、江头街道明发豪庭总体情况薄弱。

  二、存在的问题

  (一)防台防汛工作方面

  部分受检物业服务项目共性上存在防汛应急预案、易涝点排查与整治记录与实际结合不到位,个别项目防汛物资日常检查记录缺失。江头街道明发豪庭小区、金山街道金鹭花园现场未见防台防汛有关工作准备。

  (二)环境卫生及现场秩序方面

  1.环境卫生不到位。部分项目地面、宣传栏、信报箱等区域保洁不到位,如江头街道明发豪庭等;部分项目消火栓、楼道墙面等乱张贴、乱涂写,如祥平街道同城四季南座等;部分项目屋顶、楼道等堆杂,排水沟未清理到位,如美林街道长荣花园等。

  2.绿化养护不到位、绿化带杂物堆放,如杏林街道中交和美新城等。

  3.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投放点有混投,如杏林街道杏林鹭湾、新阳街道海沧中央公园、祥平街道舜弘公馆等;部分项目装修垃圾要求落实不到位,装修垃圾未袋装、未明确建筑装修垃圾投放要求、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如江头街道明发豪庭、民安街道翔美公寓等。

  4.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如金山街道金鹭花园,新美街道汉景嘉园店面门口乱扔烟蒂、纸屑、乱晾晒;美林街道长荣花园店门口占道严重;祥平街道舜弘公馆店面门口多处乱停放机动车,堵塞道路。

  5.基础设施未维护到位。部分项目屋面、大门、楼梯、破损,无防范警示标志,如金山街道金鹭花园、祥平街道舜弘公馆等;部分项目水景、化粪池安全警示标识不足,如祥平街道同城四季南座等;部分项目路面破损、排水沟盖板缺失,如美林街道长荣花园等;部分项目避雷带上连接铁线,如新阳街道中央公园等。

  (三)消防安全方面

  1.未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项目普遍存在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不足情况;部分项目消控记录不完整,如嘉莲街道莲花大厦等;部分项目的消防演练记录、防火巡查部分缺失,如新美街道汉景嘉园、民安街道翔安公寓等;部分项目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未形成闭环,如新阳街道马銮湾1号等。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存在隐患。如祥平街道同城四季南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点多、风机无法远程启动,新美街道汉景嘉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反馈信号、室内消火栓系统稳压泵无法启动、个别防烟风机无法启动,江头街道明发豪庭小区消防系统瘫痪。

  3.消防通道未规范畅通,如金山街道金鹭花园梯口安全出口堵塞;海沧中央公园内部消防车道和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标识不完善。

  (四)电动车安全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现场管理制度缺失、存在飞线充电、停放不规范情形,如江头街道明发豪庭小区。

  (五)电梯安全方面

  电梯安全管理记录不全,如杏林街道国贸天悦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祥平街道同城四季南座日常巡查记录不完善、新美街道汉景嘉园日常巡查记录与故障记录不符合,江头街道明发豪庭小区未能提供有关资料。电梯巡查维护不到位,如杏林街道中交和美新城电梯检验证过期;美林街道长荣花园五方通话声音不清晰、杏林街道杏林鹭湾无人接听;新阳街道中央公园电梯井道未保持清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准把握工作标准和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要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联动,主动配合或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联合检查,在厘清物业服务区域各项监管职责边界的同时,强化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协助抓好问题整改。

  (二)重点督办,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物业小区进行重点督办,持续跟踪物业服务企业的整改工作进展;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充分运用提醒、约谈、信用评价、通报、警示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并要求物业企业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实现闭环。6月底前没有整改完成或没有列出整改措施的,一律对相关企业、项目经理进行信用评价记录。

  (三)举一反三,促进全面发展。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思想站位,针对本次督导督查工作指出的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及环境卫生、现场秩序、垃圾分类、防台防汛等问题,要做好全方位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并做好工作记录。同时要加强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吸收配合主管部门行政以及物业服务方面经验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行业提升氛围,全面发展,全面提升。

  附件:各区实地检查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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