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厦门安居集团资本金的通知》(厦财综〔2017〕22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林前综合楼)、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和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建设用款计划下达你司,请你司按照厦财综〔2017〕22号文件要求严格资金安全使用管理,结合地铁社区用款计划,在资本金暂时闲置期间,调入“资金池”管理,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地铁社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明细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