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05-01-2024-003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2-23
标 题: 2024年度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单位预算(304001 建设板块部分)
内容概述: 2024年度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单位预算(304001 建设板块部分)
2024年度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单位预算(304001 建设板块部分)
发布时间:2024-02-2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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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协调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政策的拟订;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负责全市建筑材料和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和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夜景工程的协调和监管。

  (三)组织、协调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包括19个处室/科室,人员编制数91人,在职人数85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两级部署要求,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增强项目支撑,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政策体系,攻坚重点专项,强化队伍建设,奋力推进我省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保障稳经济运行。以大项目为抓手,做好预期支撑,对标国家政策方向,挖潜策划项目,促建设、促入库,抓实物工作量,大招商、招大商、大员招商。

  (二)守底线严安全监管。抓实抓细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强化农村自建房和小散纳管,持续提高消防审验水平。

  (三)优管理促行业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持续推广节约增效模式,强化党建引领解无物业难题,优化营商环境。

  (四)盯政策谋重点专项。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整治提升、拆整结合”,推动转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2024年收入预算为246,800.3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8,005.52万元,增长213.2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6,80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3.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33,47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2024年支出预算为246,800.3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8,005.52万元,增长213.2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9.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47.00万元,公用支出1,262.75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0,590.57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2024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63,46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23.3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0,671.48万元,下降75.32%,主要是由于老旧小区改造中央奖补资金专项纳入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及建筑业扶持奖励预算和墙改返退预算有所减少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471.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9.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0.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9.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0.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99.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113.57万元。主要用于特定工作经费、招商小分队工作经费、墙改基金返退费、系统建设专项、绿色建筑财政奖励尾款、建筑业扶持资金、夜景氛围布置、凤凰园公共停车场项目工程尾款等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33,477.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08,677.00万元,增长841.44%,主要是由于增加了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市级奖补资金专项债券支出220,000万元,保障房基建项目资金有所下降。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5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10,977.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供配电工程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2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市级奖补资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降低18.41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4年没有安排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8.1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车改后公务用车支出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2.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66万元,下降0.52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1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78.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8,677.00万元。

  (五)其他

  因机构改革原因,“三定”方案未下达,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板块的单位概况、单位预算说明、单位预算附表为原厦门市建设局预算内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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