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05-01-2020-001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
生成日期: 2020-02-10
标 题: 2020年厦门市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含三公经费预算)
内容概述: 2020年厦门市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含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厦门市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含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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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0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协调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政策的拟订;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系统普法教育、稽查执法并对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拟订全市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科技成果的技术评审、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结构的科研与推广。

(四)参与城乡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参与城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决策与实施;指导、协调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综合协调成片开发区的规划建设。

(五)负责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督办。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报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监督其他专业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七)负责全市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文件审查和设计文件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以及法定程序的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

(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并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负责配租配售管理。

(十二)指导、协调、组织全市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市化改造及政策研究;指导村镇规划、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材料和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

(十四)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全市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

(十五)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六)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十七)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全市夜景工程的协调和监管统一。

(十九)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建设局包括1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建设局机关

行政机关

90

89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34

31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19

93

厦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27

26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20

19

厦门市建筑废土站

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

45

4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市建设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增进民生福祉为落脚点、以问题为导向、以建立健全机制为牵引,全力以赴落实项目建设、城乡环境、民生保障、行业发展等重要任务,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做出新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使命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政治引领,以“三个表率”的标准,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行政审批服务、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对标一流中找准问题差距,不断消除制约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打折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开创厦门市建设事业的新局面,努力在新时代加快厦门发展的新征程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二)持续开展整治,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再提升

1、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2、持续推进街区立面整治。

3、持续开展夜景照明提升。

4、加快农房平改坡、裸房整治。

(三)更加精准发力,促进固定资产有效投资

1、全力推动重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2、瞄准目标,针对性开展招商引企工作。

(四)积极对标先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坚决完成10万保障房建设任务。

2、创新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

(五)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建筑行业高质发展

1、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努力构建新的勘查设计行业评价体系。

3、全力守好安全生产“保底线”。

4、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市场监管。

5、拓宽渠道,提高建筑砂石料供应能力。

6、破解难题,促成消防审验与建筑管理完美融合。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建设局系统2020年收入预算为208555.86万元,2019年预算数减少71551.91万元,减少25.5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855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255.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40300.00万元。

(二)厦门市建设局系统2020年支出预算为208555.86万元,2019年预算数减少71551.91万元,减少25.5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847.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221.58万元,公用支出2626.28万元

2.项目支出181186万元;

3.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135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市对区转移支付)68255.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2745.5万元,减少60.1%%,主要是由于2020年在一般公共预算当中列支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减少11.4亿,市对区转移支付专项减少了“保障房租金补助”专项0.84亿。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1799.3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46.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持523.0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131.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1.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1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的医疗及医疗补助支出。

(三)行政运行4039.4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296.83万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1570.96万元,工程建设管理4475.4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45.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转移支付)5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等事务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专项支出(市对区转移支付)。

(四)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专项项目支出。

(五)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1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03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0800万元,增加102%,主要是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本次预算下达时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140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对区转移支付)、景观提升专项(市对区转移支付)。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建设局系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3.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出国交流团组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26.1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预算相比减少17.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年预算相比无变化(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按照车辆定额预算,公车购置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更新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厦门市建设局系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2.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4.55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公务用车改革等,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用等方面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厦门市建设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69.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4.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1231日,厦门市建设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建设局部门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03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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