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6-05-01-2022-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建设局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22-03-04 | ||
标 题: | 2022年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 ||
内容概述: | 2022年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22年单位预算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现有在编编制数为20人,实有在编人员20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拼出精气神,拿出硬措施,致广大而尽精微,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建引领
一是进一步抓好支部组织建设,强化政治引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法制意识;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从严从实推动管党治党。
(二)加强监督勇于创新,提升服务品质,助力重点项目推进
围绕我市抢抓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利时机,针对抢项目推动项目落地、抢时间压缩项目开工时间的要求,做好要素保障,积极践行“轻骑兵”工作理念,深入一线、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在招投标方面以监管带服务,以服务促监管。一是继续加强招标项目备案审查,对存在问题应提尽提,形成有压力的监督环境;二是积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加大对重点重大项目的服务,确保高质量发展措施在招投标环节落实到位;三是继续做好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四是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持续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力,努力净化招投标环境;五是提升投诉处理能力,持续完善投诉处理闭合链条;六是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招标人业绩设置行为,有效减少业绩设置的随意性和倾向性,降低评审歧义和纠纷投诉;七是加大创新力度,敢于碰硬,有针对性调整设计评标机制模式,有效解决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八是继续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警示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通报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对各方市场主体敲响警钟,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通过对各方主体进行法规培训及招投标政策宣贯,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树立行业正面典型,正面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三)强化建设管理,提升建设品质,助力民生保障
不断探索住房保障新思路,努力打造住房保障新亮点,勇毅前行。一是强化建设管理,突出重点难点,根据工程前期、建设、验收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给予着重跟踪关注;二是推动竣工收尾,实现精品交付;三是借助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队伍素质。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为189429.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批复数减少21432.55万元,下降10.1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942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5.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88544万元;
(二)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为189429.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批复数减少21432.55万元,下降10.1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73.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8.16万元,公用支出205.42万元;
2.项目支出1886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5.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5.69万元,增长5.44%,主要是由于基本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813.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8854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1478.24万元,下降10.22%,主要是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085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安排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0.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主要原因是: 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5.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用支出经费
2022年本单位公用支出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7.9万元,增长22.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没有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8544万元,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公用支出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主办单位:厦门市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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