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6-05-01-2021-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建设局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21-02-20 | ||
标 题: | 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单位预算说明 | ||
内容概述: | 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单位预算说明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21年单位预算经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的主要职责是: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市政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为厦门市建设局下属基层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人员编制数为在编101人,非在编46 人,2020年末实有数为在编94人,非在编44人,退休47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我单位的主要任务:一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工作作风转变;二是继续推进监帮促工作机制,持续保持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力度,重点监督地基和基础的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督促建设各方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三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优质工程创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2021年收入预算为4761.24万元,比2020年预算批复数减少216.89万元,减少4.3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76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1.24万元。
(二)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2021年支出预算为4761.24万元,比2020年预算批复数减少216.89万元,减少4.3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114.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75.65万元,公用支出838.59万元;
2.项目支出6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1.2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16.89万元,减少4.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专项以及轨道机电监督采购服务专项预算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1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110.41万元。单位的医疗及医疗补助支出。
(三)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233.51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该项支出。
四、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安排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5%,主要原因是:因2020年疫情影响,多数来访单位未要求安排用餐,预计2021年度将增加接待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8.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03万元,上升 0.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编实有人数比2020年增加1人,增加了公用定额、工会福利经费、其他公用经费等机关运行过程中的各项资金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主办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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