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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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办,局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决策部署,为建设高颜值高品质的生态花园之城,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0531

厦门市建设局“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决策部署,为建设高颜值高品质的生态花园之城,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品质提升专项行动

(一)发挥设计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设计先行作用,引入国际顶尖大师,打造享誉世界的名品建筑;推动本土与国际合作,营建鼓励创优的设计信用评价机制与氛围,培育扎根闽南土壤的高水平本土建筑师队伍;要提升质量,加强设计质量检查,提升设计品质;建成一流的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市政道路和市政管网的初步设计技术论证工作。

牵头领导:朱文彬

牵头处室:设计处

(二)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工程质量监管,统筹推进2020年度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打好建设工程质量基础。一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把主要建筑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工程监理、检测专项检查及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工程质量全方位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差异化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特别是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持续加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监管,督促各方主体履职尽责,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可行的治理措施,加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力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过率100% 四是落实“样板引路”,推动我市建筑工程积极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闽江杯、鼓浪杯等一批高质量工程品牌,打造全生命周期的精品工程。五是创新技术、工艺、设备,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提升围挡、外立面等更新迭代,形成城市靓丽风景线。

牵头领导:庄毅伟

牵头处室:工程处

责任处室(单位):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

 二、城市更新专项行动

(三)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保民生、稳投资、促内需”的重要抓手,根据“市级筹划、区级统筹、部门协调、企业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城市空间微改造、微更新和有机修补。力争2020年开工2.5万户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探索引进央企、大型民企以及其它社会资本踊跃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遴选片区,建成标杆,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扩大试点范围,力争于年内启动一批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

牵头领导:叶文语

牵头处室:物业管理处

(四)街区立面改造提升。巩固前三年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市街区建筑立面景观,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城市街区立面景观再提升工作。对标对表新加坡、上海的建筑立面建设管理先进经验,促进“硬件高颜值,软件高素质”,形成具有厦门特区特点的街区立面景观和整治提升管理模式。对已实施立面整治提升的89条主次干道和部分片区,结合社区网格员巡查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加强巡查,确保管护到位,不反弹不回潮。扩大街区立面整治提升覆盖面。除近期拟拆迁改造和按照风貌保护要求需要保留的街区外,街区立面景观提升全面覆盖主干道、重要次干道和健康步道沿线。各区延伸和扩大街区立面整治提升范围,每年开展一批支路、区管道路、背街小巷的立面景观提升,扩大群众受益范围。提倡社会力量参与街区立面提升。由政府主导向社会自主转变,鼓励市民按照城市设计要求开展立面更新、改造、提升,简化立面改造申请手续,有效呼应社会需求,促进城市的微更新、微改造,达到“共振共鸣”效果。

牵头领导:朱文彬

牵头处室:城建处

责任处室(单位):设计处、审批处、工程处、计财处

(五)停车场建设。按照适度建设停车场的原则,牵头市直部门和各区、相关单位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协调、督促各区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按照项目序时进度推进施工,确保年底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2020年完成省市为民实事和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4000个以上。

牵头领导:朱文彬

牵头处室:城市建设处

三、新城拓展专项行动

(六)保障房建设。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一是聚焦产业人才、新市民、低收入群体居住保障,加快保障性商品房(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全体市民住有所居向往。二是继续大力推进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72020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万套”的目标。三是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提高建设标准,确保建设标准不低于普通商品房,增强百姓获得感。推进安置房建设。一是加强跟踪协调督促安置房建设计划尽快落地,保障各区征拆安置需求。二是制定安置房建设标准,高标准、高品质建设安置房,让广大被拆迁安置对象共享城市化发展成果。三是探索安置房采用全装修,选择低碳、环保的装修材料,采用先进成熟、安全健康的工艺技术,建设节能环保型住宅。

牵头领导:叶文语

牵头处室:住房建设处

责任处室(单位):市保障房建设中心

四、要素保障专项行动

(七)重点项目攻坚。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在巩固原有“周协调、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机制基础上,围绕项目建设“五大行动”,按照“计划往前排、工期往前赶、服务往前冲”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计划统筹、工期管控、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轻骑兵”靠前指导服务,定期晾晒通报“比成绩”,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进入“快车道”。

牵头领导:张文勤

牵头处室:项目建设综合计划处、项目建设督查处

责任处室(单位):局相关处室、市质安站、市造价站、市保障房建设中心

(八)审批服务保障。推进“强区放权”,增强区级活力,完善区级审批链条。61日起正式将“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以及包含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到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将市招标投标中心负责的项目报建等服务事项同时下放到六个区。组织“轻骑兵”审批服务小分队,走进各大片区指挥部,践行“指挥部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积极靠前指导,变“等审批项目申请”为“送审批服务上门”,助力项目开工建设。努力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积极探索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意见,打通项目开工的“最后一公里”。

牵头领导:朱文彬

牵头处室:审批处

责任处室(单位):建筑业处、工程处、市招标投标中心

(九)行业发展保障。利用行业管理手段,实行差别化监管,引导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检测等参建单位诚信经营、切实履职履责,共同服务项目建设。一是加强日常检查管理。结合行风整治行动,按有关规定,以一定频度采取“双随机”或“专项督查考评”等方式对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检测等参建单位进行日常差异化履责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履约履责。二是用足行业管理手段。通过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改正、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促进参建单位强化履约履责管理,加快问题整改,快速提升管理成效。三是完善细化管理制度及时细化检查考评、资质资格管理等配套细则,促进管理制度更具操作性,实行差异化管理,精准打击参建单位履责不到位情形。四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强项目参建单位履约履责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与纪检、审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对涉及复杂案件线索,及时提请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查处。五是提高建材保障能力。用好砂、石料、混凝土和建筑钢材兜底保障机制,保障我市各建设项目的建材供应。六是加强氛围宣传引导。对参建单位良好突出表现、优秀经验做法等给予肯定,对参建单位存在项目组织协调不力、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重要节点目标未完成等给予批评通报,及时召开警示会议,加强微信宣传,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打击转包挂靠、买标卖标、人员不到位不履责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配合各指挥部、各区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着力推进项目前期审批、征地拆迁、组织实施、工程结算等难题,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八是落实上级帮扶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帮扶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及时制定、细化操作细则,确保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庄毅伟、叶文语

牵头处室:建筑业处、建科处

责任处室(单位):工程处、设计处、审批处、市招标投标中心、市造价站、市建筑节能中心

(十)行风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局机关事业单位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工作站位不高、宗旨意不牢、作、法治念薄弱、组织纪律松懈等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有担当、有作负责任、作硬的干部伍,大力提升局机关履能力和行管理水平,代我市建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开展建设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整治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缺失、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勘察设计行业、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建设类社会组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刹行不正之一步推建设行业转型提升

牵头领导:张文勤、庄毅伟、叶文语、朱文彬

牵头处室:办公室

责任处室(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建筑业处、工程处、设计处、建科处、物业处、政策法规处、审批处、总工办、物业处、市质安站、市招投标中心、市造价站

 

附件:厦门市建设局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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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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