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方玉洪
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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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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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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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建罚决〔2023〕25号
违法事实:
被处罚人为厦门市东区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未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