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 |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51626549D |
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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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叶华阳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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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建罚决﹝2021﹞20号 |
违法事实: |
经查,被处罚人承揽了集美新城白石“三合一”环卫设施项目施工,2021年1月19日我局对集美新城白石“三合一”环卫设施项目双随机检查中发现,主体结构采用回弹法抽测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达不到设计文件要求的C25,取芯送检后仍达不到设计要求。被处罚人存在未按要求对混凝土质量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混凝土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已责令被处罚人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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