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7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和绿色建筑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2-07 15:3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1114-16日,钧厅“2017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和绿色建筑监督检查”第二检查组赴我市开展了勘察设计质量、绿色建筑、建筑外窗等监督检查。检查组抽取了厦门大学航空航天大楼、融信·铂湾、兴东花园安置房、海沧第三幼儿园等4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46条,其中,勘察方面问题11条、房建方面问题35条(含强制性条文标准1条、深度不足1条)。现将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处理情况

(一)情况通报。20171116日,我局召开省住建厅勘察设计质量和绿色建筑监督检查意见反馈会,通报钧厅专项检查情况。我局要求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并反馈相关情况,同时切实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勘察设计和图纸审查质量水平。2018116日,我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勘察设计质量和绿色建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闽建科〔201751号),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对照通报内容,严格质量管理,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二)责令限期改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厦门大学航空航天大楼项目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我局于20171117发出了《建设工程施工图质量改正通知书》 (厦建设检改〔201751号),将检查意见反馈给项目设计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约谈责任人。我局于20171117本次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漏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审查人员进行约谈,要求设计单位自查近年来完成的项目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并落实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负责人、审查人员质量意识

(四)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检查发现施工图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单位——厦门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漏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审查机构——厦门东厦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二、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责任单位整改情况

检查发现施工图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厦门大学航天航空大楼项目,设计单位已完成整改。我局于20171129日,就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整改情况的向钧厅报告,详见附件1201712,该项目再次通过增设横向钢结构支撑的方式进行整改,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

(二)其他单位意见落实情况

其他受检勘察设计单位,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已逐条进行落实,并于2017年底向我局反馈。各项目意见落实情况详见附件2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在钧厅的指导下,继续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检查意见落实、整改工作,把设计质量整改措施落实到工程项目中。按照钧厅要求,督促各勘察设计单位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责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外窗质量闭合监管。

专此报告。

附件:1.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厦门大学航天航空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整改情况的报告

      (厦建勘设〔201731号)

2.2017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和绿色建筑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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