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7 09:05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建筑废土消纳场营运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近期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参建单位“五方主体责任”,发挥建设(代建)单位首要责任作用,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

  二、狠抓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各区建设局、质安站要按照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3〕28号),开展隐患排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重点开展防高处坠落、装修扫尾阶段安全隐患、设备安装阶段安全隐患及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二是“五一”节期间施工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巡视。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必须全员在岗履职,认真排查临建设施消防安全、重大危险源等各类生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行立改。

  三、压实责任,开展防汛备汛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23〕31号)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排查低洼地带、深基坑、高边坡、地铁工程及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废土消纳场等危险源。对于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坚决停工撤人。轨道工程参建单位要扎实开展防汛备汛专项检查,加强在建地铁盾构区间、基坑排水及防雨水倒灌检查,强化在建地铁与已运营地铁连接处孔洞封堵、防汛防淹检查。

  四、紧盯重点,强化工地消防管理。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北京“4·18”医院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情况;禁止出现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情况,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严查重管,强化渣土安全管理。一是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做好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筑废土消纳场运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消纳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渣土消纳场堆积体稳定性、表面水平位移和回填高程监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废土消纳场运营安全有序。三是市建筑废土站要严格落实“五一”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要求,依托市渣土办工作平台,牵头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严格开展不间断联合执法检查,加大重点时段、路段和项目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使用未经核准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废土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亡人事故。

  六、加强值守,强化应急处突响应。一是各部门和单位要提前谋划、主动应对,细化工作安排,完善安全生产、防汛、防火等相关应急预案,强化“五一”假期期间各项应急准备,排查消除隐患,强化值班值守。二是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及指挥调度流程,健全抢险救灾机制,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根据地灾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及险灾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响应。

  “五一”假期结束后,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将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隐患清单、执法检查情况(附件1、2)于5月4日下午下班前反馈市建设局工程处。

  附件:1.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2.执法检查情况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检查时间:     —    

共排查发现各类隐患    个,其中一般隐患    个,突出隐患   个,截止    日,已完成整改    个,其中一般隐患    个,突出隐患   个。

(本表格仅需填报未完成整改部分)

 

序号

排查清单

隐患清单

整改清单

责任清单

1

 

问题隐患

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

整改措施

销号情况

制度措施

整改责任人

市、区责任领导

2

......

 

 

 

 

 

 

 

 

 

3

……

 

 

 

 

 

 

 

1.排查清单:填写发现问题隐患的单位或企业。

2.隐患清单:包括问题隐患(一般)、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情况,突出问题指本级政府、部门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监管职责不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指可能引起群死群伤的隐患,并落实各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与国家“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情况”相对应;

3.整改清单:包括整改措施、销号情况、制度措施情况。其中整改措施是指针对问题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销号情况指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完成后进行销号的情况,制度措施指针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所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进行规范完善的情况。

4.责任清单:主要是整改责任,并与隐患、整改清单相对应。整改责任指针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需市、区领导挂钩督办的还需列出市、区责任领导名单。一般问题隐患,只需填写排查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

 

 














附件2

执法检查情况

 

开 展 督 导 检 查

执 法 处 罚

约谈      警示

联合     惩 戒

 

检查组

检查次 数  

检查    单 位

督导     问 题

行政               

责令停产整 顿

暂扣吊销证照企 业

关闭    取 缔

罚 款

移送司法机 关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