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7 09:04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厦门轨道集团,各参建单位:

  4月1日起,我省进入汛期。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2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改进我市台风暴雨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十项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22〕63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锚定“不死人、少损失”的目标,不断增强建设领域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防灾减灾和风险化解水平,积极防御暴雨洪涝等灾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防汛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防汛责任人和职责分工,认真查找分析防汛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联系沟通,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及指挥调度流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力度,我局成立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督导,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苏青云 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建筑师

  成   员:黄  山  市建设局工程处处长

  蔡森林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王旭峰 市建设局工程处副处长

  陈隽峰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许建清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二)设立10个检查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10个检查小组,成员从市质安站相关监督科室抽调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组织开展市管项目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工作。各小组组长名单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王  毅

  第二小组  组长:黄  胜

  第三小组  组长:黄芗萍

  第四小组  组长:肖  锋

  第五小组  组长:沈鹏程

  第六小组  组长:林琪超

  第七小组  组长:刘旭轩

  第八小组  组长:谢元炎

  第九小组  组长:汪贵雄

  第十小组  组长:谢国栋

  联络员:吴懿、林尧清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防汛备汛工作。

  三、加强隐患排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以及正在施工的地下室、基坑支护结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对于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

  四、加强防汛应对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加强在建工程度汛、重要基础设施保护等相关预案、方案或计划的编制修订。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工程监管群和常备应急队伍群以短信群发等方式及时将工作部署和天气动态传达至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并组织辖区内相关施工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清点储备的各类防汛抢险物资设备,规范存储、更新、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应急时期调得出、用得上。应急响应期间,要第一时间落实指挥调度、抢险救援、安全管控等防范措施,及时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加强地铁防汛

  轨道集团要结合市地铁办与市质安站联合开展的轨道交通工程防汛备汛暨工程监测专项督查,切实履行首要责任制,牵头组织参建单位全面开展地铁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在建地铁工程,要排基坑排水、盾构区间、大型施工机械,以及应急物资设备储备等。对在建地铁与已运营地铁连接处,要排查孔洞封堵情况,防止雨水倒灌。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提出治理措施,明确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市质安站要指导督促轨道集团组织对在建地铁工程开展防汛防淹检查,重点排查设施的标准是否到位,标准有缺陷的,或未按标准建设的,抓紧完善,并在汛期前准备预案。

  六、加强值班值守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强化物资保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开展救援。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汛情信息,按照市防汛办的统一部署,启动防汛防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加强应急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我局值班电话2215613)。即日起,我市建设系统常备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备勤状态,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七、加强汛前督导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将房建市政工地防汛备汛工作纳入监督机构日常“双随机”检查内容,将防汛备汛工作作为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等防汛备汛情况。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