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建设(代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审改〔2020〕7号)和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厦门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改〔2022〕1号)文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经研究,现印发《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和供排水点位现场确认合并办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2年9月27日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和供排水点位现场确认合并办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审改〔2020〕7号)和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厦门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改〔2022〕1号)文件,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推行施工质量监督和供排水点位现场确认合并办理。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述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是指:实行投资项目备案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且高度不大于24米,同时地下不超过一层的办公、公共服务设施、小型普通仓库和厂房等房屋建筑工程。
涉及化学或生物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等影响安全、生态环境,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三、实施方式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质量监督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当日,建设(代建)单位通知水务集团、市政园林部门一同参与并现场确认项目供水、排水接入点位。
四、其他
(一)上述实施范围内的项目,法律法规或其它文件另有更有利于申请人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区可参照执行。
思明区园林部门联系电话:2661756
湖里区园林部门联系电话:5624307
集美区园林部门联系电话:6195570
同安区园林部门联系电话:7311068
翔安区园林部门联系电话:7688129
海沧区园林部门联系电话:6803759
水务集团联系电话: 5907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