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