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优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0-04-23 15:59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7230号)、《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厦审改办〔201757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审〔20183号)文件要求,我局进一步优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办理流程,完善服务指南和审查标准(详见附件),具体如下:

一、转变办理方式。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外运)由审批改为备案制,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二、精简申报材料。不再收取消纳场安全管理专项方案,改为由申请人承诺对审批通过的消纳场,由市废土站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管理的专家进行检查,确保消纳场地运营单位全面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防止出现安全方面的事故。

特此通知。

 

附件: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服务指南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查工作细则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范本)

          

 

厦门市建设局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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