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7 08:37

各区建设局:

为坚决及时扑灭疫情每一个火星火苗和零星暗火,消除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风险,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的良好势头,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涉疫场所消毒工作的通知》(厦指防控组〔20203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区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消毒剂使用指南》(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要求,对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的重点区域,在日常清洁的基础上,选择可靠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量,加强对小区高频使用的重点环境及设施的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喷洒;对消毒效果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进行规范消毒直至达标,确保消毒后的场所及其中的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存在。要通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和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消毒工作,尤其是对消毒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预防性消毒和影响大的终末消毒等。各区建设局要结合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以及“双随机”检查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手段,对拒不配合开展消毒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按照规定给予记录不良信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体性现象、重大隐患等,请及时函告我局物业管理处。

 

 

 

厦门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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