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1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5-1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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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亮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114号提案《用好用活“建筑的第五立面”拓展空间资源助力绿色低碳生活》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邱兴亮委员对我市第五立面利用的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指出了当前我市建筑物屋面美观价值、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未得到重视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利用屋面打造高品质、立体化绿色建筑的关键点和制定相关规划、指引的建议,对下一步推进屋面综合开发利用、拓展空间资源助力绿色低碳生活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借鉴意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办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市政园林局等部门提出了办理意见。2021年2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厦门行动计划》,提出“要针对不同区域城乡风貌特色,提出第五立面管控目标和风貌分区引导,并注重历史风貌特色的保护和传承,对部分第五立面有优化空间的建筑进行合理提升改造。”

  二、措施与成效

  (一)合理规划设计第五立面

  充分挖掘第五立面作为城市景观面貌的核心要素价值,用好用活第五立面是提高城市颜值、改善人居环境、提升老百姓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途径。结合区域要求、建筑功能,规划部门在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中提出了第五立面利用引导和规划设计要求。

  重视屋面生态价值。遵循生态环保的理念,通过屋面花园、立体绿化,创造绿色生态的高品质城市环境,倡导绿地向空中发展,与建筑形态相结合,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山路街区提升改造践行了委员提出的“立体绿色之城”理念,在老城区创造了宜人的绿色环境景观,解决了老城区建筑密度高而绿地不足的困局。但我市仍有很多片区可进行提升,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建筑改造及新建建筑方案审批中,规划部门将大力倡导在体量较大且满足承重要求的建筑进行高品质的屋面绿化。同时,通过正在编制的《厦门市本岛城市第五立面景观提升规划》,对第五立面提升分类分区分级进行引导,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提升导则,特别对屋面绿化的利用方式专篇提出相应的引导和建议,为后续第五立面提升改造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科学引导利用第五立面

  鼓励屋面空间利用,对标香港、新加坡等城市,在滨北超级总部基地、五通高端商务区、高林金林片区等城市设计竞赛方案践行“多层地表”建筑理念,提倡土地综合开发,将活动场地结合屋面设计;在老城区城市更新中,将操场、活动交往场地、花园庭院等功能设置在屋面,腾挪出更多的空间资源,实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未来,在轨道综合开发项目、核心地段成片开发项目中,我市将继续践行土地综合开发、集约节约的理念,通过功能复合,倡导在屋面植入艺术展示、餐饮、娱乐、体育活动等功能,提升城市特色及活力,创造屋面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三)积极推动第五立面绿化

  为鼓励立体绿化建设,市园林部门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强引导,并积极策划示范项目推广立体绿化,推动各区开展立体绿化。

  1.制定了《厦门市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2018版)》,明确了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规则,并先后制定《厦门本岛立体绿化(屋顶绿化专题)专项规划》《厦门人行天桥、高架桥绿化建设与养护技术规范》和《厦门市天桥垂直绿化设计导则(试行)》等规划、规范和实施办法,有力推动城市立体绿化建设。

  2.持续推进全市垂直绿化建设,重点是建筑墙面、屋顶绿化(如莲花医院、象屿保税区进出口酒中心、武警大楼、厦门一中、厦门大学等)、人行天桥绿化(如第一医院、金尚路、湖滨西路、火车站南广场、湖滨中路体育路口、前埔枢纽站、金榜路口等人行天桥)、BRT及跨线桥立体绿化等,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

  (四)有序开展第五立面违章整治

  1.根据我市整体提升整治方案及相关规划和指引,组织协调各区城管部门,配合开展第五立面整治行动。

  2.建立拆违与提升“并联”工作机制,做到拆改同步、拆整同步、拆建同步。点对点对改造提升项目周边既有违法违章建设、屋顶搭盖以及影响市容观瞻违章搭建进行排查,建立拆除任务清单,根据违法违章建设形成时间,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对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改造提升的历史违章建设迅速组织拆除,对有碍市容观瞻的搭建物和构筑物逐一清理。

  (五)积极推动第五立面改造提升

  2016年以来,按照建设“高颜值、高素质”现代化国际化花园城市的目标要求,我市累计实施了89条主次干道,9044栋建筑(含平改坡、屋顶改造建筑2265栋)的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整治建筑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基本涵盖了城市老城区各主要道路、重要线路、重点区域、重点建筑。

  1.2016年12月,我市制定了《厦门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提升内容包括:拆除屋面、墙面、地面上的各类违章建筑。改造提升第五立面等建筑外立面。

  2.从2016年11月开始至2017年6月底,以“三线四片”(机场—环岛路沿线、环岛干道沿线、鹭江道—湖滨南路—湖滨中路—湖滨北路—邮轮城沿线、会展中心片区(含海悦山庄)、中山路-厦港片区、鼓浪屿片区、筼筜湖片区)为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实施了第一轮建筑立面整治提升。期间实施2059栋坡屋顶改造,整治面积2万平方米。

  3.2018年实施第二轮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实施东荣片区和金鼎片区、东渡片区和新港片区、南山片区3个片区的第五立面改造,完成206栋屋顶改造。

  4.2019年组织开展23公里山海健康步道实施沿途影响景观建筑物改造提升工程,期间完成了港务小区、岳阳小区等大型社区的屋面改造和“平改坡”工作。2020年我市完成了《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开展技术导则制定工作,完成技术导则编制,推动第五立面的依法管理。

  (六)积极推动第五立面光伏利用

  市发改部门积极推动申报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海沧、翔安、同安区被列入开发试点名单,各区也已制定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七)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工作

  2016年起我市办理施工许可的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项目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执行《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2019年6月1日起执行《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根据《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从2014年起新立项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通过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新获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根据《厦门市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计划》、《福建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发改、工信、教育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发布《厦门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多措并举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经过十三五期间的推广,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1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2.45%。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路径之一。《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中规定:属三级以上民用建筑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规划要求,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用于热水供应、建筑照明或者其他用能系统;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按照建筑节能规划要求,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中规定:有集中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当使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实现供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

  我市近年来推广实施超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覆盖医院、酒店、商场、写字楼、政府办公楼和学校等类型,城市节能改造节能率超20%。部分节能改造项目积极推广太阳能的应用。如厦门长庚医院、厦门劳模疗休养中心、厦门喜盈门(同集南路)建材家具广场、湖里区政府、大嶝小镇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利用屋顶、车棚等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效果显著。

  三、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计划

  第五立面提升改造和利用,涉及屋面违章拆除、屋面防水和业主公共使用空间问题,业主意见分歧大,各区在街区立面整治提升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第五立面”提升改造开展难度大。为实现屋面价值的充分挖掘,需进一步研究与第五立面利用相关的奖励及补偿机制、政策,鼓励开发项目充分利用屋面空间,增加城市公共空间、绿化空间,以及推动太阳能应用。既有建筑屋面改造,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统筹考虑提升后的整体建筑景观效果和功能目标,配套不同的资金保障政策。针对共有屋面提升方案难达成共识、担心屋面利用不当影响建筑物安全,可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长效机制。我市正在积极探索社区规划师制度,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同时,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小组、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第五立面改造后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以下工作:

  (一)围绕第五立面的提升改造和空间资源利用,在今后的规划和审批工作中进行持续的探索和实践。

  (二)继续推动第五立面的利用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市发改部门将对接试点区,督促各区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推动实施。二是推动屋面绿色化改造,助力绿色低碳生活。全方位挖掘建筑物节能减碳潜力,在不影响屋面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绿色化改造,有效促进建筑物节能降碳。目前,我市正在根据国家、省里出台的文件,研究厦门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拟将“制定城乡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作为分领域实施方案之一纳入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1+N”政策体系中给予推动实施,建议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屋面绿色化改造内容。三是加强户外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户外广告。下一步,针对屋面广告将创新户外广告监测监管方式,采取第三方服务等监测手段,强化屋面广告监管。四是将充分运用卫片、航拍、无人机以及日常动态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严查第五立面新增违建行为,将新增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市第五立面空间违建“零增长”。同时,主动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形成群众有效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五是将严格把关绿化方案评审,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在公园、道路绿化建设过程中加大立体绿化的应用,实现从点到面的应用推广。六是将继续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按福建省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继续配合市发改委制定我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探索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建设,资规、城管执法、建设、住房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各区推进“第五立面”的提升改造和利用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苏青云

  联 系 人:洪 钢

  联系电话:0592-8122676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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