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第00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4-16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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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庆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厦门市新能源汽车家用充电桩安装使用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关于电动车充电桩安装规范问题

  国网供电厦门公司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的《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13-278-2017),对充电设施配置和建筑设计、电气设计、施工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四个方面具体的技术要求,针对符合用电申请报装的充电设施,采取以下四项措施,确保供电公司产权设施的用电安全,服务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一是作为全国首批三个试点城市之一,推出网上国网“一网通办”服务。将办电服务前置至4S店,解决电动汽车车主购车装桩过程中,办电、装桩脱节等问题,打通产业堵点,提升客户购车与充电体验。二是主动对接厦门市建设局与市物业管理协会,共同推动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规范发展。三是推出“三零”服务,由供电公司承担电能表和表箱以上电源侧投资,客户用电免费接入。四是加快老旧小区供电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确保充电设施顺利接入。

  市建设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合作共赢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2016年,印发了《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居民区充电设施基础建设运营综合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厦发改交能〔2016〕897号),其中也加强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鼓励其加强与充电服务企业的合作,加入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把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与企业信用评价相挂钩,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做为新业态突出风险专门纳入《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整治范围,推动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为防范新能源汽车火灾风险,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日常“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重点督促指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开展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引导企业和个人建设充电桩不得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登高施救场地,不得阻碍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行,在地下车库建设充电桩,应满足《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对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二、关于片区规划建设集中充电桩问题

  新能源、电动汽车和充电桩运营作为新兴行业,正处于推广和发展期,各区均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相关推动措施:

  思明区逐步引导、鼓励建设家用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各部门积极协调推动支持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并就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中的问题积极会同市发改、建设、消防、应急等有关部门开展多次研讨,同时对家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协调。在符合相关规定且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配合充电桩安装事宜。截止目前,思明区住宅小区内已安装449个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

  湖里区在新建停车场(库)项目中严格按《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规定执行,确保新建公共停车场(库)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数量占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量的比例不小于20%。例如,位于枋湖南路以南、枋湖西四路以北、枋湖西五路以西的钢窗厂储备用地停车场,充电桩停车位配置率就高达95%。下一步,湖里区将推进已建成公共停车设施加装充电桩改造工作,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停车位的改造,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停车位。

  海沧区供电部门负责受理审核用电报装资料,以电表为产权分界点建设配网工程,装表接电以及保障产权分界点电网侧的安全供电。针对符合用电申请报装的充电设施,供电部门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供电公司产权设施的用电安全,服务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一是推出网上国网“一网通办”服务。将办电服务前置至4S店,解决电动汽车车主购车装桩过程中,办电、装桩脱节等问题,打通产业堵点,提升客户购车与充电体验。二是推出“三零”服务,由供电公司承担电能表和表箱以上电源侧投资,客户用电免费接入。三是加快老旧小区供电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确保充电设施顺利接入。区消防部门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将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全纳入消防宣传内容,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及街道,组织小区管理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小区宣传普及充电安全常识,提升居民规范使用充电能力。各街道将充电桩纳入日常安全监管,联合公安、消防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引导业主规范使用充电桩,确保使用安全。

  翔安区通过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召开座谈会,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由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单位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如防止燃油汽车占用充电桩车位;立牌提示使用办法或咨询热线;禁止无关人员、儿童触摸、玩耍;充电桩车位的保洁工作等。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物业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私拉电线、违规用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三、关于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问题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始于2015年,至今全市已累计完成452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319万㎡,房屋1280栋,居民36921户。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是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改造完善市政配套设施等内容,停车系统和停车场的改造也是主要改造内容之一。对于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增设停车位,包括充电桩。如现在正在进行改造的槟榔东里小区,就配建了部分集中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指导力度,引导条件符合的老旧小区在改造中同步增设充电桩。

  对于制定不能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小区或楼宇的负面清单问题,我们将建议相关部门予以研究。

  最后,建议提出的几点建议对规范我市家用充电桩安装使用、运营管理方面有积极的参考价值,需要各有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市发改委将结合目前正在编制厦门市十四五综合能源规划,会同有关单位和厦门市停车产业协会等机构,结合电动汽车规模发展实际需要,在规划中统筹研究考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有关工作,做到因地制宜、盘活存量、提升效率、适度超前,推动我市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叶文语

  联 系 人:吴育平

  联系电话:13779969554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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