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200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0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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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关于高标准规划城市旧改片区、构筑招商引资新高地的几点建议》(第20212003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早,自2015年开始试点、2016年全面铺开、2017年住建部将厦门列为首批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改造力度持续加大。2015年至今,全市累计完成456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房屋1349栋,建筑面积约332.55万㎡,居民40681户,完成投资9.13亿元。几年来,厦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组织、群众参与、资金筹集、长效管理”四大创新机制,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范例之一,被选送参展“第三届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2017、2018年,住建部先后在厦门举办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和“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培训班”;2019年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现场会上进行分享,“厦门模式”向全国15个试点城市推广。

  一是项目组织。建立“市级筹划、区级统筹、街道组织实施、社区参与落实”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合力,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内容进行改造。其中,基础类包含水、电、气、弱电、雨污分流、道路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消防、安防、路灯照明、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生活垃圾分类等公共部位维修改造;完善类包含小区环境整治及周边绿化、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提升类包含养老、托育、助餐、便民市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幼儿园、卫生服务站等公共生活服务设施,以及智慧化改造。

  二是群众参与。坚持“共同缔造”理念,改造前问需于民,群众需要什么就完善什么,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形成共识;改造中问计于民,居民全程监督,达成共建;改造后问效于民,确保群众满意才通过,通过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加强居民对改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资金筹集。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四是长效管理。积极推动居民自治共管,引导小区聘请物业企业或实行菜单式物业管理专项服务,促进小区管理规范化、可持续。

  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府办出台《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20〕9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首次成体系地提出探索引入社会资本统筹开展成片式改造项目的前期规划、中期改造、后期运营管理;在改造市政配套设施、完善小区环境的同时,整合利用改造片区内的低效用地,如边角地、夹杂地、包括小区内比较大的中庭用地等,统筹片区内一些闲置公有房屋资源,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需求,补齐社区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养老、托幼、停车、充电、助餐、便利店、卫生服务站等,打造完整居住社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结合落地项目总结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区遴选适合社会资本参与的改造片区,探索引进社会资本统筹开展成片式改造项目的前期规划、中期改造、后期运营管理,并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需求,拓展改造内容,引入物业管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微利可持续”的改造模式。

  领导署名:叶文语

  联 系 人:林思颖

  联系电话:2204279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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