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7:03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厦门市相关规定,特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厦门市建设局网站js.x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报有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建设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6楼,联系电话:0592-81226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厦门市建设局积极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截至20211231日,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861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规范性文件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等。今年新增厦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点题整治栏目。

(一) 自动公开情况。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861条,编发微信公众号64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市长专线2次,在线访谈1次。对市级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代建高质量发展措施、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管控机制、财政投资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机制、拖欠工程款处置机制等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公文办件流程签办,答复、延期、征求第三方意见等我局出具的文书,均由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出。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30件,均按要求办结

(三) 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形成2021版《厦门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信息从原来的4大类细化到13,对我局依申请公开格式文本从原来的14份补充调整为30份,同时增加信息处理费收取相关内容。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修订形成《信息公开指南(2021版)》

(五) 监督保障。认真做好日常信息维护,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对照标准查找我局存在问题和不足,逐一进行整改。

(六) 深化政务公开

主动公开各类规划,将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标准规范集中展示,及时公开停车场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案例文明施工标准等。主动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制定所有驻政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推进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审批环境;梳理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务大厅以及省网、局官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公开各事项名称、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事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监督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相关说明、报表等进行公开。

(七)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及时发布市级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代建高质量发展措施、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管控机制、财政投资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机制、拖欠工程款处置机制等政策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政策解读材料多以图文并茂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以网站发布、公众号发布、培训指导、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拓展政策解读的覆盖面。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

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包括《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厦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等。提供政务公开线下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导办台、自助上网、指南公开栏等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

0

0

0

0

21

1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0

0

0

0

9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5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5

0

0

0

0

7

7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9

0

0

0

0

21

1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尚需深入和普及,以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更加全面和多样,充分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2年,市建设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到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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