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10:37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厦门市相关规定,特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厦门市建设局网站js.x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报有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建设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6楼,联系电话:0592-81226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厦门市建设局积极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规范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审批服务、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根据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立改废、职责调整情况,更新权责清单形成2020年版并按要求公开,具体为:12项行政许可、2项公共服务、258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其他权责事项。结合民法典、放管服相关要求,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0年共废止22件,宣布失效3件。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出台《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通知》(厦建协〔2020〕12号),督促各代建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 “六稳”“六保”工作。牵头制定出台《促进部分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指导意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管控指导规范》等政策文件,开辟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和协调推进机制,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实现效益。协调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福建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宣传报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重点项目复工复产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增强传播力影响力,提振市场信心。出台应对疫情推动有序开复工的建筑钢材保障调度机制,兜底保障预拌混凝土和建筑钢材供应;向全社会和发布征集古建构配件建材企业,为我市古建修缮工作提供物资保障。出台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指导各区持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出台重点项目和代建管理新政策、新文件,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深入基层宣贯等多种形式进行详细解读。发布建筑业企业科学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指导意见,指导企业科学防控疫情,保障有序复工复产;出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若干指导意见,调整相关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积极参与防疫防控;发布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有关奖励政策,对促进建筑业企业实施奖励,让政策红利直达企业;起草发布《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府规〔2020〕8号文),实施一系列加速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发布进一步推动银企合作工作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减轻企业负担。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2020年,我局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网办事大厅,并全面公开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限时公布办事结果。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结合实际职责分工,对涉及我局工作内容的保障房、城市综合执法、农村危房、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等六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细化,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四)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在网站建设上,依托厦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设置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工作导航等主目录,主目录下细化子目录,便于查阅。强化信息更新,落实信息公开常态化、办事服务网络化、互动交流便民化。优化新媒体建设,我局微信公众号按照每周更新3-5次的频率,推送各类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微信公众号总阅读量51.1万次。加强解读回应互动,新发布的重大政策采取官网发布、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多种方式、领导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修订后《条例》规定,修订规范各类依申请公开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2

  389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4

  57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58

  5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12

  0

  0

  0

  0

  1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6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5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3

  12

  0

  0

  0

  0

  1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深化,形式不够多样;三是随着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申请信息公开需求越来越多。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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