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快招标进程,鼓励市场竞价,经研究,对于施工技术要求不高、工序及现场管理简单且施工工期短的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简易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市建设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土石方及场平工程采用简易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主要内容
《通知》共5个部分,包括:适用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简易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工程保证金、其他事项。
(一)适用范围
《通知》编制的适用范围,明确在厦门市依法应招标的土石方及场平工程应当采用该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明确土石方及场平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的相关要求,及在特定条件下招标人可以增设厦门市施工信用企业信用等级作为附加合格条件。
(三)简易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明确土石方及场平工程简易评标办法的投标文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审方式,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并对重新确定中标人的情形进行重点说明。
(四)工程保证金
明确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交额度和缴交方式,并对未按期缴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可取消中标人资格。
(五)其他事项
明确简易评标法的招标时间、合同价款事项、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二、主要做法
(一)对简易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投标人资格门槛进行详细规定,可操作性强。
(二)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文件,只需提交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切实减轻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负担。
(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交方式由招标人自行明确,投标保证金不设具体金额的上限,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缴交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有效防止投标人恶性低价的竞争。
政策文件:http://js.xm.gov.cn/xxgk/zfxxgk/ml/gzdt/05/202006/t20200628_24580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