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02-01-2023-036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法〔2023〕3号
生成日期: 2023-07-12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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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建设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建设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2023年厦门市建设局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升局系统法治化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打造行业更优法治生态、为建筑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决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各处室办,局属各单位

  (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辅助读物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系统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处室(单位):机关党委、各处室办,局属各单位

  (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一规划两方案”,做好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迎检工作。按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报送与公开要求。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单位)

  二、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进一步推进党组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切实做到对本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大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

  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

  三、持续加强建设行业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单位)

  (六)按照2023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法规备选)《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法规备选)《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等3个项目的立法工作。

  责任处室:建筑业处、物业处、政策法规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清理纠正在工程招投标监管、开展信用评价、扶持本地龙头企业等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违反公平竞争文件。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八)深入实施《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深化“放管服”工作。强化政府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

  责任处室:建设审批管理处,相关处室(单位)

  (九)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细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及时对外公布。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内容,完善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建设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建设行业信用评价要素和指标,强化信用评价效用,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执法稽查处,相关处室(单位)

  (十)积极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且出声、出庭出效果要求。深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行业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局系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治重化积工作,推动局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物业服务管理等行业重点领域整治,纵深推进建设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执法稽查处,相关处室(单位)

  五、持续推进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一)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落实“党在心中 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要求,积极参与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以案释法,组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庭审旁听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局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相关处室(单位)

  (十二)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积极参与厦门市第二届依法治理示范案例评选活动。聚焦“12·4”国家宪法日,突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教育活动,抓好主体宣传活动。根据省市对“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安排,及时总结梳理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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