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安排,现将企业填报的纳税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及时上网核对相关数据,确认企业信息、纳税识别号、纳税金额是否及时准确填报,确认填报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漏报、少报等情况(部分填报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已在附件标识)。
二、公示期自2020年2月7日至2月12日。
三、公示期间,重新开放纳税信息填报、修改功能,请企业及时核对纠错。
四、公示后,相关数据将由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如因企业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纳税信息无法核实的,将统一纳入补充评价批次进行修正。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企业填报纳税信息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