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1-01-2021-005 主题分类 其他重点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重〔2021〕5号
生成日期: 2021-03-24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市重点项目专项指导服务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市重点项目专项指导服务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市重点项目专项指导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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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目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和我市有效投资促进大会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厦府办〔2018〕23号、厦府办〔2018〕24号、厦委办发〔2019〕45号文件要求,近期市建设局、市重点办拟牵头开展第一季度市重点项目专项指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加强项目指导服务,促进建设(代建)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切实履约履责,做好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二、对象

  以在建市重点项目为主,其他代建项目为辅,按照“随机”方式抽查24个项目进行指导服务。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即日起至4月2日,各建设(代建)单位对照项目指标分解表(附件1),对项目进行自查自评,做好项目涉黑涉恶情况摸排(附件2),并在项目指导服务时提交(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现场指导。4月5日-4月9日,市建设局、市重点办牵头,会同相关行业质量安全站等组成指导服务组(附件3)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届时将提前通知具体项目指导时间。

  (三)通报结果。4月中旬前通报指导服务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在市重点项目建设及代建管理中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履约履责。

  (二)各项目责任单位应通知并组织各建设(代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抓好整改,完善相关内业台账,汇报人员应熟悉项目建设情况(如项目进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亮点等)。

  特此通知。

 

  厦 门 市 建 设 局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市建设局联系人:郭子瑛  联系电话:8123068

  市重点办联系人:陈颛顼  联系电话:220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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