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70-01-2024-021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住建综函〔2024〕33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标 题: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500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500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5004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1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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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园林局:

  《关于重视我市二次供水管理机制,确保我市居民饮水安全的建议》(第20245004号)收悉。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根据《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的相关规定,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行政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我局积极配合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发挥牵头搭台作用,组织市政园林、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包括物业服务、二次供水、违章建设、治安防控、防火安全等内容的全面检查,按照“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各自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并形成督导检查通报。二是开展信用评价。根据《厦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每年度组织开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向人民法院、市政园林局、执法局、市委文明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等单位部门发函收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裁判文书、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不良行为,并结合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情况等,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市政园林部门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做好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信用评价的运用,对于因物业管理履职不到位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的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记入信用档案。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蓝宗敏

  联系电话:2204279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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