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70-01-2021-052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办函〔2021〕54号
生成日期: 2021-07-06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2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2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2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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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厦门市委:

  《关于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的建议》(第202120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随着厦门市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步伐的加速、“提升本岛、跨岛发展”战略的深化,新城开发、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气势如虹,随之而来的,是在大建设过程中所产生建筑垃圾的处置利用问题,给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收到提案后,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共同积极办理,就建筑垃圾的产生、消纳、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全方位构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大框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建设局制定《厦门市建筑废土消纳场管理规定》,要求建筑废土消纳场必须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具备建筑废土分类设施,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可回收利用的物品进行分类处置。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建筑废土综合利用。同时,市建设局依托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建立供需调剂信息,基本实现建筑废土外运工程项目和建筑废土消纳场间的就近调剂。

  (二)多渠道探索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新模式

  市建设局将继续按照“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1.做好统筹规划、源头管控和减排治理。通过统筹工程设计施工环节,实施绿色设计,做好绿色建设项目的引导工作;优化施工顺序,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使用率;推行临时设施转为永久设施,减少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推广绿色施工,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发展,倡导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

  2.加强对新建、改建、拆除工程的管理。要求新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存放,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建筑垃圾就地处置原则,引导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就地利用,控制建筑垃圾排放量。针对大面积拆除项目,市建设局于2019年5月出台《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推进房屋拆除工程实施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鼓励国有企业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现场处置,建立拆除、分拣、回收、加工和就地利用的循环利用模式,2020年至今共现场处置建筑废土约46万吨,生产利废产品约18.8万吨。

  (三)引导企业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我市现有19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主要利用拆迁的建筑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透水砖,利用地表正负零以下的工程渣土生产机制砂和“复合超白球土”等具有高附加值的新材料产品,做到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为逐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综合利用工作,2019年以来,按照工信部、住建部关于公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公告(2016年71号)的有关要求,本着企业自愿原则,市工信局、市建设局指导厦门宏鹭升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森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欣意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从项目批复、产业布局、质量、能源消耗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人员培训等方面按照《行业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工作,并推荐上述三家企业申报工信部、住建部的公告。目前厦门宏鹭升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森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工信部、住建部的公告,厦门欣意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审核中。我市鼓励更多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按照《行业规范条件》要求规范经营,并申请公告。

  (四)规划用地层面支持、规范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

  近年来,市资源规划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我市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空间选址及建筑渣土再利用方面的相关规划研究,结合厦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裸露山体(露天矿山、矿坑等)和相关片区规划,按照就近和满足城市开发建设需求的原则,梳理我市近期及远期建筑废土消纳场所。

  (五)政策、财政扶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展

  1.2018年6月,市工信局修订《厦门市市级节约能源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经信环资〔2018〕248号),明确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予以财政资金支持。近年来,厦门宏鹭升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欣意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同禾砌体砖有限公司等从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均得到相应的扶持,鼓励和推进我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工作。

  2.指导企业办理减免税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通知精神,协助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按规定办理相关减免税收优惠政策。

  3.近年来,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建筑装修垃圾收运监管体系,并出台《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建筑装修垃圾全过程管理。《办法》明确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全面推行建筑装修垃圾袋装、装厢转运。市建设局依托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开展我市建筑垃圾收运监管,市财政局每年安排约90万元用于保障上述平台运转及车载终端日常管控维护。《办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建筑装修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

  此外,为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我市拟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拟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年度缴纳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对民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个人且达到政策要求的部分予以个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扶持等,可有效激发建筑垃圾综合循环利用领域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六)把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企业纳入消纳场进行管理

  2020年4月,市建设局印发《关于优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需要利用建筑废土作为原料的资源化利用企业可向市建设局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消纳场)。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企业提交申请,并有19家企业已经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目前,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仍处于起步试点研究阶段。除了宏鹭升、焕金、中致胜、森露达和利洁源等公司为综合性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外,欣意盛利用地基土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其他的企业仅对地基土进行简单砂石分离、破碎处理。我市将鼓励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尽快形成适合厦门市的技术和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工艺和产品规范化、标准化,完善资源化利用产品多样化,如路沿石、陶粒墙板等。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工作,探讨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体系的可行性,以实现建筑垃圾的综合循环利用。

  (二)开展研究,修订《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增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应规定,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提高企业积极性,有效推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尝试国企试点打造示范项目,形成以点带面的局面。

  (四)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将继续引导企业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争取获得工信部、住建部的“规范化”公告,对投资技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循环经济企业给予支持,协助企业按相关政策办理减免税优惠。

  (五)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向上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推动我市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业体系,同时将研究打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国企综合体的可行性。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庄毅伟

  联系人:邱永聪

  联系电话:0592-2208185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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