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70-01-2020-050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办函〔2020〕51号
生成日期: 2020-05-21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0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0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0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5-21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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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向阳代表:

《关于建立政府重点工程施工导致漏水费用产生等问题解决机制的建议》(第002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办理工作背景

20177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闽建筑〔201712号),费用定额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建安工程造价组成内容及计价程序、建安工程费用取费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 措施与成效

(一)针对您提出的“政府重点工程施工导致漏水,其增加的水费不宜由用水人承担”的建议,所建议的对施工直接或间接导致小区或企业漏水,增加的水费纳入施工成本或不可预见费,《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未有规定。我局建议,对因政府重点工程施工直接或间接导致小区或企业漏水,当月用水量比施工前突然大幅增加的,应分清责任归属。由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牵头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判定责任归属,若遇复杂情形或有较大争议,可按职责分工提交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检测、责任判定等事宜。因施工单位施工不当造成的漏水,产生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因基础下降或管道老化等非施工单位施工直接导致漏水现象的,产生的费用建议业主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减免相关费用。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立业主、施工单位和水务部门三方约束机制”的建议,此案例中的情形并非普遍现象,按现有分工,不适用通用性机制。建议采取“一事一议”的处置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建设、市政等相关部门及属地部门的责任。针对“漏水问题”目前相关部门已在日常中加强管控,一是加强重点工程的施工管理。及时组织各管线单位做好施工前交底工作,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管线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对现有管线造成损坏。二是加强问题的报告处置。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范位内出现给水管道漏水或破裂现象,将及时报告水务部门抢修处理,确因施工造成的,落实施工单位对所产生的漏水费用和加价水费进行赔偿。三是加强对不明问题的积极协调。若因漏水原因不明,将积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到现场进一步核查,确保及时处置到位。

(三)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的建议,市政园林局正在组织制定《厦门市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将进一步细化超计划用水指标复核的申报流程、需提供的材料等,对符合不计入超计划定额水量的情形,将加快复核流程。

(四)针对您提出的“水务部门要加强监控巡查”建议,对于市政管网,水务集团等供水企业已建立地理信息化平台及压力监测点,实时在线监测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变化,判断漏点并及时抢修。将继续督促水务集团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老旧小区供水管网及抄表到户改造,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并将每年组织1-2期新增计划用水户用水节水培训,提高计划用水单位用水管理能力。

(五)针对您提出的“业主或施工单位要体谅和关照居民群众”的建议,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建筑施工噪声等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为有效抑制施工噪音影响居民群众正常生活,我局在日常监管中采取如下措施:

1.对于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等可间断的工序,通过限制作业时间,要求夜间22:00前停止施工,避免地面开挖、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影响。

2.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12:0014:3022:00时至次日6:00在疗养区、居住区、文教区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施工活动。对于遇到确需连续作业等特殊情况(如混凝土施工需连续浇筑),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3个工作日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申请表”,在收到批复后,应送一份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并在第一时间公告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群众。

3.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声扰民的措施,包括要求派人旁站值班,防止过大噪音;合理布设混凝土浇筑施工设备,尽量避开靠近居民区一侧;禁止使用高噪音建筑工程机械,淘汰落后设备,使用新设备等。

 4.推广应用合理的隔音措施,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与安全防护图集[文明施工]》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易产生噪音的混凝土搅拌机等采取设置封闭式的防护棚隔音措施。

5.我局将结合日常监督巡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落实抑制施工噪音扰民措施的,采取差异化监管等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企业信用监管行为制度。

三、 今后推动计划

今后我局将继续关注此类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注意施工范围周边管线,提高施工质量,尽量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叶文语

联系人:李铮

联系电话:0592-8123094

 

 

 

厦门市建设局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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