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70-01-2019-047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办函〔2019〕66号
生成日期: 2019-06-24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50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50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50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6-2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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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莹委员:

《关于在厦门市设立机制砂生产基地的提案》(第2019501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您的提案后,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市资源规划局(原市国土房产局、原市规划委)、市海洋局(原市海洋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等部门共同办理,对厦门市建筑用砂石市场现状及形势进行了研究分析。

目前,我市建设用砂年需求量约为1200万立方米,其中预拌混凝土用砂是关键保障要素,年需求量约650-800万立方米,且对砂质量要求高,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0.003%。诚如提案所言,2018年以来,我市预拌混凝土用砂砂源十分紧张,价格不断上涨,且大部分来源于漳州市龙海、南靖、华安和漳浦,泉州市石井镇和安海镇及周边其他省市,供应自给率低,易受其他城市政策影响,亟需提高砂石自给水平。

二、 措施与成效

您提出的建立机制砂生产基地、协助预拌混凝土企业寻找合格砂源、加强对砂石企业的源头管理等问题,我市采取的举措及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关于建立机制砂生产基地

针对建设工程所需砂石供应日趋紧张的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专门成立省机制砂公司,统筹全省的机制砂生产供应,并在全省8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布局机制砂矿山,统筹全省建设工程用砂供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8512号)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省机制砂产能须达到5000万立方米/年,其中,漳州市1100万立方米/年、泉州市850万立方米/年、莆田市200万立方米/年、福州市750万立方米/年、宁德市1600万立方米/年,龙岩市150万立方米/年、三明市200万立方米/年、南平市150万立方米/年。对缺乏矿山开采资源的厦门未下达强制指标,采用调剂其他城市机制砂的方式,由漳州、泉州、龙岩、宁德等的大型机制砂生产基地调剂使用。市资源规划局正积极跟踪大型砂石采集基地在漳州、泉州、龙岩等进行选址,推进进一步加强厦漳泉龙等城市功能互补、区域协作。

市委、市政府亦高度重视,市政府将保障重点工程的建设用砂石供应摆上议事日程,提出利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设置重点工程砂石生产基地,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根据市领导专题会议要求,市资源规划局(原市国土局房产)委托市规划院编制了《厦门市砂石生产基地布局专项规划》,并融入《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规划利用生态修复设置可供开采砂石基地4处,面积共203公顷,可供开采资源量约4800万立方米,可生产建设用砂石(碎石、机制砂)约7200万立方米。其中:

1.同安区2处:凤南农场小凤山,面积52公顷、可供开采资源量约900万立方米;五显镇石垄,面积33公顷、可供开采资源量约500万立方米。

2.翔安区1处:位于内厝镇小光山,面积80公顷、可供开采资源量约3000万立方米。

3.集美区1处:位于第二农场碗窑竹仔坑,面积38公顷、可供开采资源量约400万立方米。

市生态环境局亦配合做好砂石资源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按照《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指导要求,配合开展《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修编和《厦门市砂石生产基地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整合砂石矿山资源,指导砂石生产基地建设,引导砂石开采基地集约化、规范化、绿色化发展,协同制定实施《厦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促进以上4处砂石基地建设,认真做好机制砂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指导和服务工作。

市资源规划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正积极推进翔安区内厝镇小光山基地筹建,积极做好机制砂及洗砂项目前期选址、策划、环评工作。目前,重点工程砂石基地小光山一期采矿权出让工作正有序推进。一期矿山可生产供应机制砂200万立方米/年。

(二)关于协助预拌混凝土企业寻找合格砂源

为解决砂源供应问题,我市积极向省里沟通协调,经省政府批准,已在厦门湾口外东南方向约55公里、金门岛西南方向约15公里、东锭岛以东约12公里设立采砂区,面积约52 平方公里。采取海域招拍挂形式,保障我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其中,市海洋局已批湾口采砂区一期、二期海域(面积分别为76平方公里,储量分别为44002800万立方米)业主为住宅集团,采砂主要用于厦门新机场片区多个填海造地及地基处理项目填海物料,三期海域(面积为6平方公里,储量为3250万立方米)业主为厦门万翔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翔同”),未来尚有33平方公里的开采砂源地可供开采。万翔同为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委办〔201723号)精神,由市属国有企业住宅集团牵头与同安区、翔安区合作,共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砂场的国有企业,其在翔安区莲河片区建有天然砂产业园,已于2018年投产,设计产能333万立方米/年,目前实际产能约100万立方米/年。

我市还初步建立了厦门市建筑砂石土网上交易平台,努力解决用砂市场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关于加强对砂石企业的源头管理

1.砂石生产环节

万翔同作为目前我市唯一一家从事特许经营砂场的企业,工艺稳定、砂石产品质量安全可控。未来4处利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设置的砂石基地也将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控砂石产品质量。

2.砂石使用环节

根据我局《关于转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的通知》(厦建工〔2012143号),我市自2013年起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对水泥、砂、掺合料和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使用台账等进行严格管理。我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结合日常“双随机”监管工作,把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施工现场用砂作为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巡查检查力度,对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帐进行检查,严禁海砂违规用于工程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管控,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厂区监控工作的通知》(厦建科〔201843号)要求,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已在厂区入口、砂石堆场、料仓、料斗处等处安装监控系统,确保砂石、水泥、矿粉、粉煤灰以及外加剂等原材料质量的可溯源性。我局还制定了《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建筑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和贝壳含量超过限额要求的混凝土企业列入黑名单。

三、 今后推动计划

(一)我局将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密切跟踪关注漳州、泉州、宁德等沿海地区的大型机制砂矿山设置、生产情况,加大与省机制砂公司的沟通协调力度,取得其支持保障供应,进一步缓解我市建设工程用砂供应紧张局面

(二)市资源规划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利用矿山生态修复建立重点工程砂石生产基地等相关工作,保障我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

(三)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我市4处机制砂生产基地项目的环评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市资源规划局加强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互动,着力消除或减轻影响项目落地的环境约束因素,推进项目建设。

(四)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万翔同开展九溪引水以及第二生产基地的选址工作,以求尽快扩大实际产能。

    (五)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用砂的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砂石进入预拌混凝土企业、严禁海砂违规用于工程建设。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树枝(市建设局巡视员、副局长)

联 系 人:李 浩 (市建设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副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592-2208185

 

 

 

                           厦门市建设局

                           20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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