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70-01-2020-004 主题分类 执法稽查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筑〔2020〕18号
生成日期: 2020-06-16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信用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信用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信用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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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局已完成2020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的信息采集和基本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信息(P类、C类信用监管行为信息)在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已采集并通过审核的资质信息、C类、P类信用监管行为信息(此部分信息直接通过账号在信用平台查阅);

(二)市建设局已收集符合采集条件的住建部、福建省住建厅发布的相关通报批评等文件信息(附表1),并拟按规定记录P类信用监管行为信息;通报文件明确因某个施工项目原因被通报的,仅采集项目所在地属于厦门地区的;由于大部分企业并未主动采集此类信息,经研究,此部分信息将统一由市建设局在公示后集中采集,企业已采集的,予以退回。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0330日至48日。

三、异议

请各评价实施单位、各参评企业及时登录平台查阅、核对相关信息,检查是否存在漏报、错报等情况,信用信息公示期内,参评单位均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市建设局将重新开放C类、P类信用监管行为记录采集功能,并将根据企业提交的异议申请进行进一步审核。

异议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有效的联系方式、具体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四、异议要求

对信用信息提出的异议,仅限于对信用评价平台采集的P类、C类信用监管行为信息是否符合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是否存在信息遗漏未采集等情况的异议,不受理对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的异议。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按相关程序提出。

五、其他

对公示期内的企业P类、C类信用监管行为信息持有异议的,异议受理部门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并在作出处理意见的次日内在评价系统中予以记录生效,同时将处理意见告知异议人。

六、异议受理部门

厦门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10

联系电话:81230248123025

特此通知。

 

附件:市建设局收集拟记录P类信用监管行为信息的建设

部、住建厅发布的信用信息(请上市建设局官方网站

下载查看)

 

                        

                                  厦门市建设局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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