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8-01-2021-016 主题分类 勘查设计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设〔2021〕26号
生成日期: 2021-07-16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2021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考核评价情况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2021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考核评价情况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2021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考核评价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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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提高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绩效水平,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助力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开展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考核评价内容

  为有序开展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我局发布《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考核评价的通知》(厦建设〔2021〕8号),明确本次考核评价对象为列入厦门市施工图审查机构采购名录的审查机构(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尚未完成改制工作,不参与本次考核),共计13家,主要对其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服务评价、附加考核内容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如下:

  (一)良好行为(审查执业方面)

  对各审查机构在考核评价周期内(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深度以及一般性规范等内容,并按规定上报的情况进行统计后,形成良好行为(审查执业方面)得分。

  (二)良好行为(社会贡献方面)

  对审查机构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在执业中受到的各类表扬嘉奖、参与审查技术标准编制、参与行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受表彰等情况进行统计后,形成良好行为(社会贡献方面)得分。

  (三)不良行为评价

  对审查机构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在从事审查活动中存在审查质量以外的问题情况,包括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市场行为管理规定,违反内部管控体系要求,违反审查时限、服务规定等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后,形成不良行为评价得分。

  (四)服务评价

  通过厦门市勘察设计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本考核周期内完成的购买服务项目服务评价情况进行统计后,形成服务评价得分。

  (五)附加考核

  对各审查机构本次考核评价中的梳理总结工作情况,及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以来的日常配合检查管理情况、发现的结构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评分后,形成附加考核情况得分。

  二、考核评价结果及应用

  经对各审查机构报送的考核信息进行梳理并发至各审查机构进行核实确认,按照经核实确认的考核评价信息,计算得出相应考核评价得分,并对考核评价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考核评价结果。主要情况如下:4家审查机构评定为A级(80分及以上)、5家审查机构评定为B+级(70分(含)-80分)、4家审查机构评定B-级(60分(含)-70分)、0家审查机构评定为C级(60分以下)。

  根据考核评价得分情况,我局按规定对1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随机抽定代表权重进行调整,并将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08时00分在厦门市勘察设计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随机抽定代表权重进行配置。

  各审查机构考核情况及调整后的随机抽定代表权重详见附件。

  三、其它要求

  (一)强化定位认识,顺应改革要求。各审查机构要牢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中关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性质定位,即“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法人”,同时要顺应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相关要求,领会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的意义。

  (二)切实履行职责,当好“监管助手”。各审查机构要站在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高度上,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规定,并对照我市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考核评价要求,对审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如实报送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及服务效率,切实发挥好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的辅助作用。

  附件:各审查机构综合考核评价情况及代表权重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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