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8-01-2017-017 主题分类 勘查设计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
生成日期: 2017-10-10
标 题: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级审查管理办法》解读
内容概述: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级审查管理办法》解读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级审查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1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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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为什么要制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级审查管理办法》?

解答:为贯彻国务院有关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探索改进施工图审查供给方式,优化图审服务,结合自贸试验区实际,制定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级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提问:《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答:(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三)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国务院决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

第三条 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五)《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134号)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审查费。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六)《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厦府〔2017141号)。

.减少审批事项(1)取消施工图审查机构单一审查的机制,推行同级资质或以上的设计机构进行施工图互审。设计单位交付业主施工图时应完成施工图互审。

 

提问:《办法》适用于什么范围?

解答:《办法》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内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同级审查和监督管理。

 

提问:《办法》与现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有什么区别?

解答:相对于现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办法》只对审查主体做出调整,其他完全参照现行施工图审查要求进行管理,在审查资格、审查委托方式、审查内容、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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