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4-01-2021-201 主题分类 工程建设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工〔2021〕97号
生成日期: 2021-12-17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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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

  《厦门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厦府办规〔2021〕14号,以下简称“《纳管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纳入小散工程监管范畴。

  根据《纳管办法》相关规定要求,为确保《纳管办法》有效落地实施,我局印发了《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等系列指引的通知》(厦建工〔2021〕83号)和《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厦建工〔2021〕95号),明确了住宅室内装修的信息登记、安全生产资质资格、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及执法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纳管办法》以及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建筑装修(含住宅装修)监管职责的通知》(厦委编办〔2021〕2号)相关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建筑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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