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6-53-01-2022-009 | 主题分类 | 物业管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建设局 | 文 号 | 厦建物〔2022〕1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07 | ||
标 题: |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2022年物业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2022年物业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
各区建设局:
为加强物业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就2022年我市物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我市物业监管属地化工作要求,重点开展联合检查、星级评定复核、信用评价等工作,规范物业行业行为,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物业服务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通过对各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层级督导、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会同消防、市场监督、市政园林、卫健委、城管等业务指导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电梯、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开展实地检查,反映各区物业服务情况履职履责情况。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抽查物业项目不少于80个。
(二)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
2020年、2021年,对全市住宅小区开展了全覆盖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2022年,继续推进星级评定工作,对去年评定结果进行复核。
(三)开展我市物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2021年,我市物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首次实施,2022年拟结合去年信用评价经验,继续深化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区建设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星级评定等工作,加大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覆盖面,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二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充分运用信用评价手段,检查结果与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信用评价挂钩,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三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同时主动收集各部门对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拓展信用信息来源,提高信用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共同规范物业行业管理行为,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主办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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