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3-01-2021-032 主题分类 物业管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物〔2021〕48号
生成日期: 2021-10-21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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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建设局:

  2021年10月12日17时许,思明区梧村街道罗宾森小区二期三号楼1905室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32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10月14日凌晨,台湾高雄城中城大厦发生火灾,截止目前,已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保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确保全市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区建设(与交通)局要切实履行属地日常监管职责,摸清辖区物业服务项目,特别是物业服务区域内高层建筑(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及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掌握项目底数清单;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开展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隐患清单,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消防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做好应急措施,同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物业企业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履约履则到位。

  二、明确重点,突出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共有部位、公共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紧盯小区共用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控室管理、电动车火灾防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防设施方面,对物业服务项目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消防控制室运行不正常、联动功能缺失,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并报送消防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同时做好应急措施,提醒告知业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安全疏散方面,对业主(使用人)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要及时予以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消防主管部门报告。消防车通道方面,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消防生命通道和登高施救场地立牌划线等标识化管理,对业主(使用人)堵塞消防车道,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展开作业的行为,要予以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及时向消防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报告。消防控制室管理方面,要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落实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对消防设施要严格设置自动状态,加强人员培训,值班人员要掌握应急处置程序,遇到突发情况,要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电动车火灾防范方面,对业主(使用人)在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的,要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要及时向消防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报告。鼓励物业项目按照标准建设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提示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加强宣贯,提升意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公告栏、宣传册以及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配合做好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帮助提升业主(使用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加强物业管理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要加强与属地消防、执法、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联动,主动配合或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联合检查,切实厘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发现暴露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通报抄送相关部门,对属于物业企业履约履责的问题要充分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星级评定、信用评价等手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并要求物业企业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实现闭环。

  请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加强信息报送,于10月29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建设局。

  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市建设局物业管理处  小蓝  220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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