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3-01-2019-048 主题分类 物业管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房〔2019〕8号
生成日期: 2019-02-25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履职督察及联合检查工作的通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履职督察及联合检查工作的通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履职督察及联合检查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2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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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闽建法﹝20163)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市区两级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83)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推动落实物业企业管理责任,我局会同市垃分办、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执法局对我市物业管理履职履约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现将督察及联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联合检查坚持问题为导向,结合各区日常管理工作情况,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我市六个区物业管理履职情况及物业企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随机抽查各区1个典型项目,通过实地检查物业企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区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各项工作。

总体上看,大部分物业企业能主动作为,小区内消防、电梯、垃圾分类、综治、二次供水、四害消杀及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能落实到位。如翔安区中骏蓝湾·尚都、海沧区融信·海上城项目,物业企业积极履行项目管理职责,配合消防、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小区各项安全宣传、隐患排查等工作,主动加强与社区、业主、业委会对接,共同做好小区各项管理工作;二是区各部门能加强联动。各区建设局能较好履行物业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各项检查工作。如海沧区建设局会同属地消防部门,开展消防联合检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此次督察大部分企业均能高度重视,主动履责,但仍有个别项目问题隐患,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意识不足,小区安全宣传、设施设备等方面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一)消防安全方面

从抽查的情况看,部分物业管理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一是消防设施设备基本瘫痪,消控设施、消防栓等均无法运转。如同安区华森公园首府项目,小区消控系统已瘫痪,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均无法正常使用且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二是个别项目服务意识欠缺,设备维护管理不当,存在安全隐患。如思明区联丰商城、湖里区古龙花园、集美区大唐世家等项目,部分消防栓无水,消防通道堵塞,未见小区消防应急预案及巡查巡检记录,个别项目设备未进行及时维保。

(二)电梯安全方面

此次抽查检查中,电梯安全方面总体良好,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项目。从电梯使用情况上看,电梯均能正常使用,未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设备;从日常管理上看,部分物业企业日常管理维保不到位,日常巡查落实不到位。如同安区华森公园首府、湖里区古龙公寓项目,物业企业未按要求做好应急演练,巡查记录不完善,未建立一机一档。

(三)垃圾分类方面

从我市六个区抽查情况上看,一是个别小区未建立垃圾工作管理制度。如集美区大唐世家、同安区华森公园首府等项目,物业企业未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及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并做好消杀工作;二是分类垃圾桶未及时清理清洁。如翔安区中骏蓝湾·尚都项目,垃圾桶垃圾桶也未按规定每日清洁。

(四)综治安全方面

 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物业企业未能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如思明区联丰商城、湖里区古龙公寓、同安区华森公园首府等项目,小区反诈骗、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仍有待提高。

(五)二次供水方面

     个别项目二次供水管理有待提高,如同安区华森公园首府项目,二次供水设施环境较为脏乱,水箱无密封,二次供水设备房未上锁,未建立完善的二次供水档案。

(六)四害消杀方面

     部分物业企业未重视四害消杀工作,未建立完善完整的四害消杀制度。如湖里区古龙公寓、集美区大唐世家、同安区华森公园首府等项目,小区未建立消杀物品管理制度,未按要求投放使用消杀药品。

(七)门前三包及违规停车方面

    检查中发现,大部门小区能主动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工作,除个别小区如集美区大唐世家项目,小区商业街部分店面门前堆积杂物等现象,沿街路面乱停车现象严重。

三、原因分析

从检查的结果上看,一是部分物业企业责任意识薄弱,履责履约能力较差。小区的日常管理由物业企业承担,但个别企业未能清楚认识法规规定与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导致小区日常管理混乱,小区投诉纠纷频发;二是小区业主、业委会指导监督配合不到位。物业企业受聘于业主,而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表决产生的,物业企业的日常管理行为受业主、业委会监督。小区公共事务由业主、业委会决定,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改造等,物业企业只能履行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及时向业主、业委会报告相关情况;三是物业管理区域各项工作较多且部分内容专业性较强,区建设局要各部门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职责分工。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各区建设局要根据此次联合检查的情况,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各区建设局要继续加强物业日常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主动会同各相关部门,充分运用信用管理机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市建设局也将不定期开展物业管理层级督查检查,督促各区按照法规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厦门市建设局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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