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3-01-2019-024 主题分类 物业管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建物〔2019〕4号
生成日期: 2019-06-12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物业管理履职督察及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物业管理履职督察及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物业管理履职督察及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1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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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闽建法﹝20163)的要求,结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市区两级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83)文件精神,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市各级工作部署,夯实物业管理区域各方主体职责,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垃分办、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局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物业管理履职督察及联合检查,现将督察及联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联合检查坚持问题为导向,结合各区日常管理工作情况,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我市六个区物业管理履职情况及物业企业履约情况开展检查。随机抽查全市14个典型项目。

总体上看,各区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紧抓工作落实。日常工作中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如思明区优先开展项目星级评定等工作,通过街道、社区,对物业项目评星定级,实行差异化管理;海沧区个别社区主动履行社区责任,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代行业委会职责,对小区使用公维金等事项,社区网格员深入现场核实确认,并参与工程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此次督察大部分物业企业均能高度重视,主动履责,但仍有个别项目存在问题隐患,安全管理意识不足,安全宣传、设施设备等方面管理不到位。

(一)消防安全方面

部分物业管理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一是消控设施未配置、消防设施老化严重、消防栓无水等问题。如湖里区家景花园一期项目、集美区广兴新城小区,小区消控系统未配备,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均无法正常使用且管理人员日常巡查不到位;二是个别项目服务意识欠缺,设备维护管理不当,存在安全隐患。如思明区文屏山庄、同安区舜弘现代城等项目,消防栓无水,消防通道堵塞,未见小区消防应急预案及巡查巡检记录,设备未进行及时维保。

(二)电梯安全方面

从电梯使用情况上看,电梯均能正常使用,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电梯设备;从日常管理上看,部分物业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电梯档案不完善,对应急突发情况处理不及时。如海沧区西雅图项目、同安区保利叁仟栋项目,物业企业未按要求做好应急演练,应急对讲未及时响应,故障应急处理方案不完善。

(三)垃圾分类方面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已全面铺开,但部分项目仍存在问题,一是岛外项目垃圾分类意识不够,如同安区舜弘现代城、保利叁仟栋项目,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二小区未建立垃圾工作管理制度。如湖里区永建顶尚、集美区丰融尚城、海沧区西雅图等项目,物业企业未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及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并做好消杀工作;三是分类垃圾桶未及时清理清洁。如思明区文屏山庄项目,未见垃圾桶消杀记录。

(四)综治安全方面

 部分物业企业未能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宣贯工作有待提高,如翔安区泰禾红门、同安区舜弘现代城等项目,小区反诈骗、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欠缺。建议相关部门督促属地派出所加强宣传,督促企业做好宣贯工作。

(五)二次供水方面

     个别项目二次供水设备日常管理有待提高。如湖里区永建顶尚、翔安区泰禾红门等项目,二次供水设备生锈、未按规定定期清洗、水质监测超期、二次供水档案有待完善。

(六)四害消杀方面

     部分物业企业未重视四害消杀工作,未建立完善完整的四害消杀制度。如思明区文屏山庄、同安区保利叁仟栋等项目,小区未建立消杀物品管理制度,资料档案不完善。

(七)门前三包及违规停车方面

    大部门小区能主动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个别小区如思明区槟榔东区项目,因小区年限较久,属开放式小区,包含菜市场、住宅等多种类型,周边环境较差,沿街路面乱停车现象严重。

三、原因分析

从检查的结果上看,一是因前期开发涉及遗留问题,小区管理较为困难。物业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但个别项目因前期设计缺陷,后期管理较为困难,业主矛盾转嫁物业企业,小区物业矛盾纠纷较多;二是部分物业企业责任意识薄弱,履责履约能力较差。小区的日常管理由物业企业承担,但个别企业未能清楚认识法规规定与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导致小区日常管理混乱;三是小区业主、业委会不主动作为。物业企业受聘于业主,而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表决产生的,物业企业的日常管理行为受业主、业委会监督。小区公共事务由业主、业委会决定,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改造等,物业企业只能履行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及时向业主、业委会报告相关情况,业主、业委会不作为,小区矛盾频发;四是物业管理区域事务较为繁琐,涉及多部门工作职责且部分内容专业性较强,建议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强化日常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各区建设局要根据此次联合检查的情况,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各区建设局要继续加强物业日常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主动会同各相关部门,充分运用信用管理机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厘清职责边界,牵头组织解决涉及职责范围的相关问题。

                                     

 

 

厦门市建设局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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