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3-01-2019-019 主题分类 物业管理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
生成日期: 2019-04-19
标 题: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暴雨期间物业服务区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暴雨期间物业服务区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暴雨期间物业服务区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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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市物业管理协会:

接市气象局Ⅳ级暴雨预警,预计1908-2108时,我市将有暴雨到大暴雨过程,强降水时局地伴有强雷电、6-8级短时大风。预计过程累积面雨量可达60-100毫米,局部超过120毫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为保证物业服务区域汛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把责任落实放在防汛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辖区物业管理区域防汛责任人,及时公布,强化责任意识。

二、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更新预案,保证预案常改常新,增强方案、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预案内容开展演练。

三、全面组织宣传培训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防汛工作能力,熟练掌握防汛基本知识;配合做好汛前宣传培训,提高业主防灾避险能力。

四、要深入开展汛前检查。各物业企业要加大物业服务区域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高陡边坡、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和整改清单,立即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认真履责履约做好风险预防和隐患排除工作。

五、加强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各区建设局要发挥辖区物业企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防汛备汛工作,确保物业服务区域汛期安全。

 

厦门市建设局

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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