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51-01-2021-009 主题分类 重点工程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厦重〔2021〕20号
生成日期: 2021-04-22
标 题: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申报情况的公示
内容概述: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申报情况的公示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申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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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21]1号)和《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的通知》(厦重〔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各责任单位审核后报送的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市重点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根据公示情况,按相关文件精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具体如下:

  一、公示内容:

  在春节期间连续施工(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共16天,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适当安排轮休)且满足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省、市重点项目专项补助申报情况(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2日至4月27日。

  三、异议受理

  1.受理部门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203室

  联系电话:8123059

  2.受理材料

  各有关单位如对申报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提交至建设大厦203室。异议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有效的联系方式、具体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3.受理时限

  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收异议材料。

  附件: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项目专项补助申

  报情况表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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