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6-51-01-2021-009 | 主题分类 | 重点工程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建设局 | 文 号 | 厦重〔2021〕20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22 | ||
标 题: |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申报情况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申报情况的公示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21]1号)和《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的通知》(厦重〔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各责任单位审核后报送的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专项补助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市重点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根据公示情况,按相关文件精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具体如下:
一、公示内容:
在春节期间连续施工(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共16天,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可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适当安排轮休)且满足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省、市重点项目专项补助申报情况(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2日至4月27日。
三、异议受理
1.受理部门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203室
联系电话:8123059
2.受理材料
各有关单位如对申报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提交至建设大厦203室。异议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有效的联系方式、具体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3.受理时限
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收异议材料。
附件:2021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坚持施工项目专项补助申
报情况表
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2日
主办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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