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05-01-2024-00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2-23
标 题: 2024年度厦门市建筑废土站单位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4年度厦门市建筑废土站单位预算说明
2024年度厦门市建筑废土站单位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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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建筑废土站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建筑废土、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建筑废土站内设7个科室,人员编制数35人,在职人数31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建筑废土站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内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在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完善我站中层干部队伍的配置及岗位设置工作的推动。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强全站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是抓好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固化办事流程,用制度管人管事,并抓好执行、落实。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效能。进一步梳理、优化、明确各岗位职责,强化工作事项进展的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责任人、件件有回应”。

  (二)优化废土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1.协调备案改审批,强化土方平衡。

  一是梳理建筑垃圾处置办事流程,强化土方平衡申报源头核查,优化局审批系统平台申报页面,完善修订《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指南》,协调外运、工程消纳备案改回审批。

  二是依托建筑废土综合监管系统,建立建筑废土处置完工核销制度,确保建筑废土“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形成闭环管理,精准统计土方产生量、消纳量。

  2.填补消纳缺口,提升资源利用。

  一是推动我市目前暂停运营的非工程类消纳场投入整改,消除阻力,投入运营。

  二是积极推进消纳场建设,引导企业合法填埋,规范管理。

  二是结合渣土专项检查,加强对经核准且正常运营的14家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消纳场的监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3.加大巡查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整治。

  一是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加大对废土处置违规行为打击查处力度。

  二是加强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协作。

  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废土处置管理。

  4.规范企业管理,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配合机关处室做好建筑废土运输企业招标工作和渣土车团体标准制定。

  二是根据废土运输行业特点及管理难点,督促废土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5.提升平台效能,强化监管手段。

  一是继续推动建筑废土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应用,强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建设。

  二是配合一体化建设平台项目,做好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为提升厦门市建筑废土综合管控平台的智能化监管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绿色低碳,提高建设水平。

  一是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有序做好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各项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商品住宅定品质监管,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服务,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建筑废土站2024年收入预算为1,339.7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42.21万元,下降9.6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3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9.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建筑废土站2024年支出预算为1,339.7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42.21万元,下降9.6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3.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7.46万元,公用支出225.62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6.68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建筑废土站2024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9.7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42.21万元,下降9.60%,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及项目经费变动。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9.05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4.42万元,增长58.5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9.3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23.24万元,增长27.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6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8.35万元,下降30.48%,主要用于单位缴交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3.89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41万元,下降3.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及生育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7.3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51万元,下降8.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075.53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48.62万元,减少12.1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建筑废土站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8.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建筑废土站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建筑废土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建筑废土站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建筑废土站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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