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6-05-01-2024-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建设局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2-23 | ||
标 题: | 2024年度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单位预算 | ||
内容概述: | 2024年度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单位预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建设工程造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配合房屋市政项目工程款纠纷协调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内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总工室、标准定额科、造价信息科、造价市场一科、造价市场二科、重点建设项目科。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主要任务是:建设工程造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配合房屋市政项目工程款纠纷协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定额动态管理,继续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工作。
(二)出台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规范造价市场,整治行业乱象。
(三)继续做好新材料发布工作,整合建立造价数据智慧平台,将定额消耗量、造价指数指标和建筑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等汇聚到统一平台,优化服务水平。
(四)提升施工合同履约监管效能,加大违法转分包查处力度。
(五)持续做好案件处置、清欠维稳和应急处置;持续调研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做好专业分包、施工班组等拖欠问题多发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杜绝工程款拖欠问题发生。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为1784.6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4.64万元,增长5.6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8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4.6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3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为1784.6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4.64万元,增长5.6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4.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07.20万元,公用支出237.47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1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30.00万元。
(三)本单位2024年未涉及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4.6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4.64万元,增长3.82%,主要是由于人员调入形成的人员支出增长。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5.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3.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1.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8.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9.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1386.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上年预算持平。无相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1.80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单位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8.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主办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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