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6-05-01-2018-00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厦门市建设局 文 号 /
生成日期: 2018-07-27
标 题: 2017年度厦门市建设局部门决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7年度厦门市建设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7年度厦门市建设局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2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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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厦财决批行〔201850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协调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政策的拟订;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市系统普法教育、稽查执法并对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3、拟订全市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科技成果的技术评审、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结构的科研与推广。4、参与城乡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参与城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决策与实施;指导、协调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综合协调成片开发区的规划建设。5、负责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督办。6、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报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监督其他专业工程的招投标工作。7、负责全市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文件审查和设计文件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为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8、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以及法定程序的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9、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10、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政策和住宅发展、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的政策,并依职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并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参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配租配售管理;制定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标准;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管理。12、指导、协调、组织全市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市化改造及政策研究;指导村镇规划、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改善村镇人居生态环境。13、负责全市建筑材料和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14、负责全市建筑节能、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市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15、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16、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建设局系统包括19个机关行政处、室、办及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建设局机关

财政拨款

99

97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财政拨款

34

33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财政拨款

119

100

厦门市城建档案馆

财政拨款

27

24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财政拨款

13

11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财政拨款

11

10

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站

财政拨款

45

45

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31

2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等要求,围绕“专项工作、行业管理、自身建设”等方面,出实招、务实效,按时、高质、超额完成相关经济指标和任务,局机关实现全国文明单位“三连冠”,成为全省建设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局系统中28个单位128人次因厦门会晤服务保障工作突出受到省、市表彰。一年来完成的主要工作是:

(一)专项工作成效显著。1.出色完成厦门会晤服务保障:高标准完成第一轮街区立面整治提升,高质量完成第一轮夜景照明改造提升,规范整治在建待建工地文明施工,有效统筹岛外沿线整治提升,高规格完成会晤场馆改造提升,严格落实行业安保维稳任务。2.主动作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破千亿,建筑行业招商引企效果显著,房地产开发投资超计划完成。3.加大力度持续保障改善民生:保障房建设顺利实现年目标,保障住房配租配售更加完善,公共停车设施供给持续增加。4.补齐短板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改善,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全国推广。

(二)行业管理不断加强。1.完善监管体系,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2.保持高压态势,严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3.加强源头把控,有效提升设计管理水平。4.健全代建制度,全面提升代建管理水平。5.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6.落实生态理念,不断提高产业绿色水平。7.推动标准建设,发挥技术服务保障作用。8.深化“放管服”,坚持不懈推动审批改革。

(三)党建引领作用凸显。1.推动基层党建。2.学习深入丰富。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持续开展文明创建。2017年,实现全国文明单位“三连冠”并在全国住建系统文明创建会上介绍经验,全局涌现国家、省、市及局系统文明单位54个。

(四)法制建设全面推进。1.积极推动依法行政。2.全力做好综治维稳。2017年,接受信访件4877件,办结4863件,办结率99.71%

(五)综合保障稳步开展。1.组织保障有力。2.效能督查加强。获评“2017年度市政协优秀提案承办单位”。3.后勤服务到位。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厦门市建设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7,523.25万元,本年收入280,768.01万元,本年支出260,005.1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50万元,结余分配7.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287.61万元。

(一)2017年收入280,768.0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26,548.15万元,增长417.8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0,652.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75,393.18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15.21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260,005.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8,404.50万元,增长322.0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784.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77.04万元,公用支出2,607.09万元。

2.项目支出247,221.0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656.2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2,541.96万元,增长96.4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345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39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59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信息化项目数增加,二是该专项还包括了建筑废土配套管理房的建设资金。

(三)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68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3.10万元,此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是2017年从该科目安排灾后重建提升行动项目费用支出。

(四)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5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34万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下安排的专项项目减少。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5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59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统发数增加,已改制单位改制前退休人员工资补差数增加。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10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04万元,增长220.3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支出非统发数增加。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6.5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为上年新增科目,用于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年支出数包含补缴以前年度数。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为上年新增科目,用于核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上年支出数包含补缴以前年度数。

(九)行政单位医疗8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8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缴交基数。

(十)事业单位医疗13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缴交基数。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6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万元,增长1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缴交基数。

(十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27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2017预算调整时增加的局机关本级人员支出非统发从该科目下达。

(十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91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5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造价站)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使基本支出增加。

(十三)工程建设管理350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72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使基本支出增加。

(十四)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4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7.03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使基本支出增加;建筑业扶持资金专项经费增加使项目支出增加。

(十五)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98.06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增加。

(十六)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4万元,此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是2017年从该科目安排墙改基金返退项目费用支出。

(十七)公共租赁住房2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0万元,此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是2017年从该科目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

(十八)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1.13万元,增长36.22%。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审核及日常监管费用增加、保障房物业管理补助及配套建设服务费增加。

(十九)其他支出13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8万元,增长41.05%。主要原因是符合条件并申请到位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73,340.11万元,比2016决算数增加155,900.70万元,增长893.9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土地开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51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此支出。

(二)城市建设支出19087.1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511.64万元,增长80.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区转移支付的支出。

(三)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500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0000万元,此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是2017年从该科目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

(四)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3666.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614.2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奖励支出。

(五)示范项目补贴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此支出。

(六)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586.2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41.27万元,增长304.32%主要是2017年从该科目安排墙改基金返退项目费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93.43万元,支出决算93.87万元,完成预算的48.53%,同比下降45.33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主要用于赴新西兰出席第二届中国—新西兰市长论坛考察交流。2017年本单位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83.90 %,主要原因是:2016年相比,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减少8人次,因公出国(境)支出相应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1.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3 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35.64 %,主要原因是:部门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特别是车辆油耗、维修等方面的管理,在保证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节约车辆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3%。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4 批次、接待总人数388。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1.9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和总接待人数分别比2016年减少10批次和969人,相应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2.83万元,比2016年增加624.94万元,增长47.42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增加,车改后新增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已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前退休人员工资补差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6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共有车辆4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2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建筑业扶持资金、墙改基金代征费、墙改基金专项支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景观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财政奖励、岛外地下管线修补测、建筑节能监管平台、保障房物业管理补助及配套建设服务费等30个项目,涉及金额259012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通过对事前绩效目标设定、事中绩效和事后绩效的评价,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和支出绩效水平。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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