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6-11-01-2015-002 | 主题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建设局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16-11-12 | ||
标 题: | 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015年2月12日修订
1.0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万一出现重大事故灾难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2009年制定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后,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
⑴自然灾害(包括台风、洪汛、海洋、地质、地震等)、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
(2)工程建设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的各类建设工程事故。包括在建建筑工程倒塌、施工脚手架倒塌、塔吊施工电梯倒塌、模板坍塌、深基坑坍塌、火灾、食物中毒等。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1.4 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及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重大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技术储备、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建设与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2.0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2 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同时服从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领导。总指挥:林局长,副总指挥:陈锦良(常务)、林树枝、魏晓荣、许勇铁、詹艳清。应急救援指挥部内设办公室、现场施救小组、技术专家信息联络小组、外围监控警戒协调小组、指挥协调保障善后小组、调查取证小组、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订、管理、实施及日常的相关管理工作。
2.3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建设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应急救援队伍、常备应急救援队伍、消防部队、行业专家库人员、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
2.4 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陈锦良,副主任:张清辉、蔡加和、黄依柱、张元安、王华琪、庄毅伟。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在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3.0 预警预防机制
3.1 各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包括台风、洪汛、海洋、地质、地震等)、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的各种因素的监控预警,及时收集有关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当重大事故灾难诱发因素达到警戒级别时,必须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并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2 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收到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的的信息时,应及时通过网站、短信息系统向各建设工程主体单位相关人员发出预警信息。
4.0 应急响应与紧急处置
4.1 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在收到可能引发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的的信息时,应各司其职,分别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尽量避免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的发生。
4.2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工程建设项目所属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尽量减少损失。
4.3 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报告后,应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分别向局主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报告,并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密切配合。
4.4 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或临时主持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总指挥。
4.5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集下列相关应急小组进行处置协调工作。应急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⑴现场施救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事发现场疏散、排险、清障救援工作的实施。张元安任组长;
⑵技术专家信息联络小组:采取技术措施消除或控制险情及危急状况,负责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及重大事故灾难影响范围及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收集各类信息,进行专业技术分析,为应急抢险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蔡森林任组长;
⑶外围监控警戒协调小组:负责对事发现场险情发展及周边影响状况进行监控,并划定警戒区和控制区,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维持现场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开展和现场保护,为快速有效实施救援创造安全有序的条件。戴荣典任组长;
⑷指挥协调保障善后小组:负责组织调集抢险人员、物资设备,在第一时间对伤亡人员实施有效抢救和送医,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并进行各项保障和清场及善后工作。黄依柱任组长;
⑸调查取证小组:负责对事故有关人员、目击证人和实物进行调查取证及技术分析工作。庄毅伟任组长。
⑹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负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技术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夏世林担任组长。
4.6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后,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立即指挥人员疏散,控制险情的发展。根据具体情况,立即通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督站、物业管理单位迅速赶往现场施救,并可就近组织临时救援队伍、人员、物资设备施救,同时紧急调集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和能够参与救援的队伍、物质设备进行有效施救。
4.7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可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0 各类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后,救援现场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及时调集的主要专业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如下:
⑴在建建筑工程倒塌:吊车、挖掘机、推土机、土方运输车、切割机械、断线钳(手动剪切钢筋用)等及其作业人员;
⑵深基坑、土方、边坡坍塌:挖掘机、推土机、土方运输车、钢管及扣件、模板等及其作业人员;
⑶模板坍塌:吊车、挖掘机、切割机械、断线钳(手动剪切钢筋用)等及其作业人员;
⑷施工脚手架倒塌:吊车、切割机械等及其作业人员和架子工;
⑸塔吊、施工电梯倒塌:吊车、切割机械等及其作业人员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人员;
⑹食物中毒:立即就近急送卫生医疗机构救治,并同时请求“110”、“120”及附近医疗机构、诊所和其它医务人员救助。
6.0 善后处理工作
6.1 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工程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检查,确认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经该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确认后报我局,经许可后方可恢复生产。
6.2 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3 要积极做好受“重大事故灾难”伤害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死者家属得到抚恤。
6.4 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慰问、救济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恢复生产。
6.5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0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改进建议及信息发布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重大事故灾难调查报告及应急救援总结,及时上报市政府、省建设厅,通报给有关部门,并对社会发布信息。
8.0 资金保障
8.1 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8.2 建设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度财政经费支出计划时,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准备金。
9.0 培训
9.1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相关内容列入建设系统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9.2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监理企业监理执业人员等安全生产再教育及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建设系统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有关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的培训教育。
9.3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单位内部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10.0 应急队伍保障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1
单位名称: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六楼 |
||||||
单位负责人:孙民胜 |
职务:常务副总经理 |
手机:13806029878 |
|||||
抢险队负责人:林振艺 |
职务:副总经理 |
手机:13860110078 |
|||||
抢险队联络员1:黄中林 |
职务:行政专员 |
手机:13859991168 |
|||||
抢险队联络员2:洪清池 |
职务:劳务部副经理 |
手机:18050013555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孙贵琳 |
总经理 |
房建建筑 |
13806068668 |
||||
孙民胜 |
高级工程师 |
房建建筑 |
13806029878 |
||||
林振艺 |
工程师 |
房建建筑 |
13860110078 |
||||
朱 伟 |
工程师 |
房建 |
13950159639 |
||||
杨 增 |
工程师 |
安全 |
15985818258 |
||||
安万强 |
工程师 |
安全 |
13799274237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架子工 |
10人 |
||||||
泥水工 |
10人 |
||||||
木工 |
10人 |
||||||
电工 |
5人 |
||||||
普工 |
20人 |
||||||
安全员 |
3人 |
||||||
机械司机 |
12人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挖掘机 |
3台 |
||||||
装载机 |
3台 |
||||||
自卸车 |
6台 |
||||||
纤维编织袋 |
2000只 |
||||||
铁铲 |
50把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2
单位名称: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
|||||
单位负责人:沈国伟 |
职务:董事长 |
手机:18050086888 |
||||
抢险队负责人:邓方春 |
职务:副总经理 |
手机:13600936697 |
||||
抢险队联络员1:谢建明 |
职务:安全部经理 |
手机:13606042346 |
||||
抢险队联络员2:江东航 |
职务:设备部经理 |
手机:18906020177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李庆明 |
工程师 |
安全 |
13860464006 |
|||
官世冯 |
工程师 |
桥梁 |
13074891308 |
|||
刘国生 |
高级工程师 |
桥梁 |
1390601895 |
|||
吴振荣 |
高级工程师 |
机械 |
13860161621 |
|||
何长来 |
高级工程师 |
房建 |
13806094750 |
|||
梁松宏 |
高级工程师 |
路桥 |
15959276918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普工 |
50人 |
|||||
电工 |
2人 |
|||||
钢筋工 |
20人 |
|||||
木工 |
20人 |
|||||
泥水工 |
20人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装载机 |
2台 |
|||||
吊车 |
2台 |
|||||
推土机 |
1台 |
|||||
挖掘机 |
2台 |
|||||
自卸车 |
5台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3
单位名称: 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分公司 |
地址: 湖里区南山西路551#9F |
||||||
单位负责人: 林惠忠 |
职务: 经理 |
手机:13606028622 |
|||||
抢险队负责人: 林惠忠 |
职务: 经理 |
手机:13606028622 |
|||||
抢险队联络员1: 王昭然 |
职务:副经理 |
手机:13806015643 |
|||||
抢险队联络员2: 邱金辉 |
职务: 书记 |
手机:13600976105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林惠忠 |
高工 |
工民建 |
13606028622 |
||||
王昭然 |
高工 |
工民建 |
13806015643 |
||||
庄建平 |
高工 |
工民建 |
13306059531 |
||||
白振忠 |
高工 |
建筑工程 |
13606032792 |
||||
陈丁灿 |
工程师 |
机械 |
15060736386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架子工 |
20人 |
||||||
木 工 |
20人 |
||||||
泥水工 |
20人 |
||||||
普 工 |
20人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装载机 |
2台 |
||||||
挖掘机 |
1台 |
||||||
自卸车 |
5台 |
||||||
编织袋 |
5000条 |
||||||
钢 管 |
300吨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4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 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栋22层 |
||||||
单位负责人:孙桐林 |
职务:董事长 |
手机:13606909990 |
|||||
抢险队负责人:邹德松 |
职务:总经理 |
手机:13850062288 |
|||||
抢险队联络员1:赵鑫 |
职务:副总经理 |
手机:13606088616 |
|||||
抢险队联络员2:林发展 |
职务:副总经理 |
手机:13905068007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王建强 |
高级工程师 |
工民建 |
13799751682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安全员 |
10人 |
||||||
施工员 |
10人 |
||||||
机械司机 |
15人 |
||||||
电工 |
5人 |
||||||
架子工 |
20人 |
||||||
普工 |
100人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装载机 |
4台 |
||||||
挖掘机 |
2台 |
||||||
推土机 |
1台 |
||||||
吊车 |
2台 |
||||||
自卸车 |
10辆 |
||||||
纤维编织袋 |
1000只 |
||||||
铁锹 |
50把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5
单位名称: 厦门市政工程公司 |
地址: 厦门市美湖路25号 |
||||||
单位负责人: 陈有雄 |
职务:总经理 |
手机:13860152159 |
|||||
抢险队负责人: 徐连财 |
职务:副总经理 |
手机:13906046345 |
|||||
抢险队联络员1:方心怡 |
职务:安全管理部副经理 |
手机:18106985836 |
|||||
抢险队联络员2:苏志和 |
职务:沥青分公司副经理 |
手机:13950003320 |
|||||
常备抢修队 |
抢险有关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徐连财 |
高级工程师 |
道桥 |
13906046345 |
||||
叶代成 |
高级工程师 |
道桥 |
13860411613 |
||||
郑金泉 |
高级工程师 |
道桥 |
13806064116 |
||||
揭 明 |
高级工程师 |
道桥 |
13400660216 |
||||
一线抢修队员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民工(普工) |
20人 |
||||||
常备抢修物资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装载机 |
2部 |
||||||
自卸车 |
10辆 |
||||||
纤维编织袋 |
5000只 |
||||||
铁铲 |
20把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6
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六公司 |
地址:莲花南路7号经协大厦七楼 |
||||||
单位负责人:李永珑 |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
手机:18005910006 |
|||||
抢险队负责人:陈建平 |
职务:队长 |
手机:18005910351 |
|||||
抢险队联络员1:梁光江 |
职务:副队长 |
手机:18905930219 |
|||||
抢险队联络员2:江乃敏 |
职务:技术主任 |
手机:18005910596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李宗海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测量 |
13606939067 |
||||
王建伟 |
高级工程师 |
交通土建 |
18005911808 |
||||
卢新宇 |
高级工程师 |
交通土建 |
15960255004 |
||||
卢剑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测量 |
13906051586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司机 |
5 |
||||||
设备操作手 |
9 |
||||||
电工 |
1 |
||||||
维修工 |
1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阿特拉斯T35 |
1 |
||||||
25T吊车 |
1 |
||||||
15T拖车 |
1 |
||||||
8T卡车 |
1 |
||||||
22座客车 |
1 |
||||||
商务车 |
1 |
||||||
皮卡车 |
1 |
||||||
轮式挖机 |
1 |
||||||
75KW发电机 |
1 |
||||||
200KW发电机 |
1 |
||||||
200M3水泵 |
2 |
||||||
100M3水泵 |
3 |
||||||
双液注浆泵(套) |
2 |
||||||
聚氨酯泵 |
2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7
单位名称: 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厦门市湖明路116号武警水电大楼 |
||||||
单位负责人:程建辉 |
职务:董事长 |
手机:13328312300 |
|||||
抢险队负责人:程建群 |
职务:总经理 |
手机:13906001354 |
|||||
抢险队联络员1:陈新泉 |
职务:总工 |
手机:13606096773 |
|||||
抢险队联络员2:李财辉 |
职务:工程部经理 |
手机:13606008201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杨元勇 |
中级工程师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13616050736 |
||||
黄贤怀 |
高工(注安)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13625003921 |
||||
叶光庆 |
中级工程师 |
土建工程 |
13696921974 |
||||
刘学金 |
高工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18695072885 |
||||
刘顺兴 |
中级工程师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13779963166 |
||||
齐宏武 |
中级工程师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13600948938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架子工 |
3人 |
||||||
泥水工 |
5人 |
||||||
普工 |
10人 |
||||||
电工 |
3人 |
||||||
机械司机 |
4人 |
||||||
施工员 |
5人 |
||||||
安全员 |
5人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挖掘机 |
3台 |
||||||
装载机 |
1台 |
||||||
自卸货车 |
2台 |
||||||
编织袋 |
1000个 |
||||||
铁锹 |
20把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8
单位名称: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地址: 湖里区华昌路189号 |
||||||
单位负责人: 黄新华 |
职务: 总经理 |
手机:15160050028 |
|||||
抢险队负责人: 林晓 |
职务: 副总经理 |
手机:13906003544 |
|||||
抢险队联络员1: 林龙 |
职务: 安全监督站站长 |
手机:13806010673 |
|||||
抢险队联络员2: 林跃进 |
职务: 劳安股股长 |
手机:13806031946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邱湧彬 |
高级工程师 |
路桥 |
13606923231 |
||||
张枝兴 |
高级工程师 |
路桥 |
15960283308 |
||||
蔡清程 |
高级工程师 |
港工 |
13799294758 |
||||
林龙 |
安全工程师 |
安全工程 |
13906010673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钢筋工 |
5 |
||||||
砼浇筑工 |
15 |
||||||
安全员 |
1 |
||||||
电工 |
1 |
||||||
施工员 |
1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装载机 |
2 |
||||||
纤维编织袋 |
200 |
||||||
铁铲 |
20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9
单位名称:厦门市捷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东路268号8楼 |
||||||
单位负责人: 陈金德 |
职务: 董事长 |
手机:18950081888 |
|||||
抢险队负责人: 连秀荣 |
职务: 常务副总 |
手机:13860176786 |
|||||
抢险队联络员1:王志宏 |
职务: 总工程师 |
手机:13860128057 |
|||||
抢险队联络员2:张天 |
职务: 安管部经理 |
手机:13606099580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连秀荣 |
工程师 |
工民建 |
13860176786 |
||||
王志宏 |
高级工程师 |
工民建 |
13860128057 |
||||
李环辉 |
高级工程师 |
工民建 |
13774698955 |
||||
陈清山 |
工程师 |
工民建 |
15880231389 |
||||
郭庆忠 |
工程师 |
工民建 |
15880238958 |
||||
许亚表 |
工程师 |
工民建 |
13850079229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泥水工 |
10人 |
||||||
架子工 |
10人 |
||||||
模板工 |
10人 |
||||||
钢筋工 |
10人 |
||||||
木工 |
10人 |
||||||
砼浇筑工 |
10人 |
||||||
安全员 |
5人 |
||||||
电工 |
5人 |
||||||
施工员 |
10人 |
||||||
机械司机 |
5人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铁锹 |
50把 |
||||||
挖掘机 |
3台 |
||||||
装载机 |
2台 |
||||||
自卸车 |
2台 |
||||||
纤维编织袋 |
1000个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10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地址: 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D栋六楼 |
||||||
单位负责人: 王为民 |
职务: 总经理 |
手机:13850096701 |
|||||
抢险队负责人:方燎原 |
职务: 总工程师 |
手机:13906042317 |
|||||
抢险队联络员1:侯惠明 |
职务: 安全总监 |
手机:18759257977 |
|||||
抢险队联络员2: 刘克文 |
职务: 工程部经理 |
手机:13600951880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支开源 |
高级工程师 |
工民建 |
13906042317 |
||||
聂 江 |
高级工程师 |
工民建 |
13806012982 |
||||
尹传发 |
高级工程师 |
工民建 |
13950110137 |
||||
彭剑尧 |
工程师 |
工民建 |
18106036833 |
||||
薛志明 |
工程师 |
工民建 |
13616023240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电工 |
2人 |
||||||
泥水工 |
30人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纤维编织袋 |
5000个 |
||||||
铁铲 |
50把 |
||||||
小型货车 |
1辆 |
||||||
商务汽车 |
1辆 |
厦门市建设系统常备抢险救援队伍--11
单位名称:中建四局厦门分公司 |
地址:厦门市文屏路158号 |
|||||||
单位负责人:李毅 |
职务:总经理 |
手机:13906013629 |
||||||
抢险队负责人:张 明 |
职务:技术负责人 |
手机:13666092038 |
||||||
抢险队联络员1:李小勇 |
职务:安全负责人 |
手机:18605029399 |
||||||
抢险队联络员2:王子能 |
职务:安全员 |
手机:15892004411 |
||||||
抢险 专家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手机 |
||||
兰永基 |
高工 |
工民建 |
13606081392 |
|||||
张 明 |
高工 |
工民建 |
13666092038 |
|||||
祝国梁 |
高工 |
工民建 |
13600973161 |
|||||
抢险 工人 |
专业工种 |
人数 |
||||||
模板工 |
30 |
|||||||
钢筋工 |
25 |
|||||||
砼浇筑工 |
10 |
|||||||
安全员 |
10 |
|||||||
架子工 |
20 |
|||||||
电工 |
8 |
|||||||
施工员 |
20 |
|||||||
机械司机 |
8 |
|||||||
泥水工 |
30 |
|||||||
木工 |
30 |
|||||||
抢险 物资 设备 |
名称 |
数量 |
||||||
挖掘机 |
3台 |
|||||||
装载机 |
3台 |
|||||||
自卸车 |
5台 |
|||||||
纤维编织袋 |
5000只 |
|||||||
铁铲 |
100把 |
除以上所列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外,应急救援使用的钢管、木材、胶合板、砂、石子、土方、手持电动切割机、断线钳等可随时就近调用。
11.0 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依托厦门市各主要医疗卫生机构。厦门市主要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电话、地址如下:
厦门市卫生防疫站: 3693333 集美盛光路681-685号
厦门市消毒站: 2024035 溪岸路100号
市第一医院; 2137101 镇海路上古街10号
市第二医院集美分院 : 6068351 集美盛光路566号
市第二医院(海沧): 6058120 海沧海裕路
海沧长庚医院: 6200123 海沧新阳工业区霞飞路123号
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 6078497 杏林杏东路11号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292201 湖滨南路201号
思明区医院: 2662140 古城西路6号
市中医院: 5579633 仙岳路1739号
市湖里医院: 5651695 华昌路72号
市第三医院(同安): 7310071 同安阳翟二路2号
一七四医院: 6335688 文园路94-96号
12.0 演习
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程特点,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
13.0 奖励与责任追究
13.1 奖励
在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⑴出色完成应急救援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⑵防止或抢救重大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⑶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3.2 责任追究
在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⑵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⑶拒不执行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⑷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⑸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4.0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5.0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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