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福州融侨时代城工程扬尘污染事件通报的通知
时间:2016-06-01 17:35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废土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福州融侨时代城工程扬尘污染事件的通报》(闽建办建〔2016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并认真落实以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一、各在建工程、拆除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履责,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控措施。

    二、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废土管理站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深入开展渣土车集中整治工作,将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督促施工单位尽职履责,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三、各区建设局要加强拆除工程的巡查,督促拆除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四、对于履职不到位、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造成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主体单位,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65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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